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工程招标 >> 正文
发布日期: 2022-9-24 数据编号: 2953798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黑龙江塔河油田环保站、液化气厂光伏发电(二标段)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塔河油田环保站、液化气厂光伏发电(二标段)工程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塔河油田环保站、液化气厂光伏发电工程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以《关于塔河油田环保站液化气厂光伏发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西北油投〔 2022〕10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西北分部。塔河油田环保站、液化气厂光伏发电(二标段)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技术规格 2.1建设地址:新疆库车市西北油田分公司液化气厂。
2.2标段划分:二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4445914.12元(不含税)。
2.4标段招标范围:在塔河油田液化气厂建设光伏电站,并配套完善仪表、通信、消防、土建等公用工程的施工、投产试运、交工验收、竣工验收、工程保修等。
2.5投标人可任意选择1个或2个标段投标,最多可中标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②《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级别为承装、承修、承试四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2019年以来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