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江石堡湾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修复项目监理服务比选公告
第一章比选公告方向伟业国际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泸州市龙驰投资有限公司(采购人)委托,拟对长江石堡湾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修复项目监理服务采用公开比选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CTZ2023-001、FXWYGJZX-202303。
2.采购项目名称:长江石堡湾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修复项目监理服务。
3.采购人:泸州市龙驰投资有限公司。
4.采购代理机构:方向伟业国际咨询有限公司。
5.资金来源:上级资金+业主自筹。
6.预算金额:19.5万元。
二、采购项目简介:
1.建设地点:泸州市龙马潭区。
2.建设规模:项目建设面积为608亩,包括长江石堡湾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8亩,长江石堡湾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600亩。对保护区内裸土进行生态复绿,局部河体进行边坡防护,对周边雨水集中收集净化,并优化提升保护区的监测能力。建筑安装工程费约1100万元。
3.监理服务期:本工程施工期监理期限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施工工期预计15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监理服务期包括施工工期和缺陷责任期,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延误,监理服务期限顺延。
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zsggzy.com/)、龙驰集团官网(http://www.lzlcgroup.com/)以公告形式发布。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可提供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文件(可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文件(可提供承诺函);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文件(可提供承诺函);
6、供应商与其他供应商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而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可提供承诺函)
7、供应商对是否存在受到有关部门认定的失信行为(有效期内)以及认定次数进行承诺。(可提供承诺函)
8、本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须为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9、总监理工程师的执业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参加本项目比选时没有在其他 2 个未完工项目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提供相关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