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滨海立交改造工程供水管道迁改工程(二次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滨海立交改造工程供水管道迁改工程(二次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滨海立交改造工程供水管道迁改工程(二次招标)已由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海发改投资函〔2023〕89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海口市路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滨海立交改造工程供水管道迁改工程(二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口市龙华区复兴城周边滨海立交
2.2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为滨海立交改造工程供水管道迁改工程,由于现状的给水管线将会影响滨海立交改造项目的实施,因此对工程范围内的给水管线进行迁改,拟建管道距红线2米距离进行施工,局部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5招标控制价:6195713.96元
2.6质量要求:合格。
2.7 应用BIM技术: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提供新资质证书)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要求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投标人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3.5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