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江都区水质监督检测项目采购公告
江都区水质监督检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扬州市江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江苏誉森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江都区水质监督检测项目实施政府采购,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概况
江都区水质监督检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和“江都区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6月13日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1012-JSYS-C2023-0010
项目名称:江都区水质监督检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万元
最高限价:80万元
工程地点:江都区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2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为正、反面)
1.2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1.3 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1.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1.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1.6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1.7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1.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计量认证的CMA资质。(原件扫描上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5个工作日后,仍可以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但不作为供应商权利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网络地址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