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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6-2 数据编号: 3787064 所属类别: 勘察设计

广东佛山桂城街道中汇社区排水单元整治项目(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桂城街道中汇社区排水单元整治项目(二期)已由 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南发改资桂字投审〔2023〕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天益城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本项目 桂城街道中汇社区排水单元整治项目(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项目已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
2.2建设规模:对排水单元内部混错接现象进行改造。对于雨水立管中混入污水且无改造条件时,采用雨水立管的末端截流;对于雨污合流的小区且小区无改造条件时,采用小区末端智能分流的形式。
2.3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从签订工程承包合同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止
2.3.1设计工期要求:
(1)设计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 40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
(2)后续服务工作:自工程施工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
2.3.2施工周期要求: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发出后,230日历天内工程全部完工且整体通过竣工验收。
2.3.3招标人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有权对本工程中的关键节点工期进行适当提前调整,承包人必须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保证关键节点工期的调整,不得延误,并不得要求另行增加费用,相关赶工措施费用应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2.4.1招标内容、规模:
2.4.1.1设计部分:
工程设计包括:工程所述范围内设计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变更设计、设计后续配合服务、竣工图等项目实施所需设计的内容。
2.4.1.2施工部分:
经审核确认的施工图纸(含二次深化图纸)及相关配套工程的施工,工程施工已包含主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等。
2.4.2.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3,209,285.51元。其中工程建安费招标控制价:12,997,001.16元,工程建安费投标折率上限为90%;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212,284.35元,设计费投标费率上限为1.47%。
2.4.2.2本项目设计费固定费率包干、工程建安费采用固定折率包干;要求包设计、包施工、包材料、包设备购置、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质量、包验收、包限额设计、包造价控制、包结算编制、包竣工图编制、包竣工资料收集整理移交档案、包保修。
2.5 质量要求:
2.5.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下一阶段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项目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
2.6.2施工工程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图纸、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及相关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水质检测参数须符合国家、省或相关行业验收标准,须达到合格或以上质量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包括防尘)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或以上。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条要求,并提供相应证明资料)。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相应的设计、施工资质,具体如下:
(1)设计资质(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1或2或3或4):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
④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投标的须以承担本项目施工内容具备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资质且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作为牵头人。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备案(类别:供排水_设计类企业、供排水_施工类企业)。(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对应类别(供排水_设计类企业、供排水_施工类企业)的网页打印件)
4.5.1 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信用信息(企业资质:供排水_监理类企业)的状态显示为“允许投标”。(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天在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中(类别:供排水_设计类企业、供排水_施工类企业)查询的结果为准。)。
4.5.2凡是参与佛山市市政供排水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市场主体均应按照《佛山市水利局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市政供排水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4.5.3凡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网站公布禁止参加市内或省内市政供排水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佛山市市政供排水工程的投标
4.5.4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如为联合体投标人,则联合体中广东省以外的成员应分别提供】
4.6 对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
4.6.1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要求(1 名,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由牵头单位委派项目总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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