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金坛区公路环境综合整治勘察设计(三期)项目JT-HJZZ-SJ(三期)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金坛区公路环境综合整治勘察设计(三期)项目
JT-HJZZ-SJ(三期)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坛区公路环境综合整治勘察设计(三期)项目已由金坛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坛发改投字9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常州市金坛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常州市金坛区财政,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常州市金坛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金坛区公路环境综合整治勘察设计(三期)项目主要对高速公路互通、国省干线等进行环境综合整治勘察设计,设计范围包括:阜溧高速儒林互通、扬溧高速金坛西互通、S240 (S340-江东大道段)、S240(河海大道-吉渡大桥段)、G233(丹阳界-溧阳界)、金武路(S240-武进交界处)、X303金茅线(沈渎大桥-G233段、X203-直别路段)。绿化设计总面积约106万㎡。
本项目共1个标段,标段号为JT-HJZZ-SJ(三期),招标内容包括:设计范围内的勘察(测量)、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包括技术规范、参加施工和监理招标的标前会并负责现场考察的工程介绍,项目实施期间设计交底,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变更等)。
勘察设计周期:
(1)2023年11月15日前提供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规范、清单、预算等全部文件。
(2)根据业主需要及工程建设情况及时提供后续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投标人应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若投标人不具备相应的工程勘察资质,可以在以下两种方式中任选一项:①与具备相关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②将勘察工作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单位。
(4)企业(2018年1月1日至今,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备案的合同完成时间为准)承担过道路景观绿化工程设计工作(若为道路工程设计业绩,则必须含有景观绿化设计内容)。
(5)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为C级或以上级别。
(6)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8)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9)项目负责人(2018年1月1日至今,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备案的合同完成时间为准)担任过道路景观绿化工程设计(若为道路工程设计业绩,则必须含有景观绿化设计内容)的项目负责人。
(10)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均需由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保,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人员社保缴纳承诺书。
(1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公告要求的设计类资质,联合体成员必须具备公告要求的勘察类资质,且联合体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牵头人员工。除设计资质要求、业绩要求和项目负责人要求外,联合体成员应满足其它资格审查要求。
(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