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星桥镇龙从村农村生活垃圾中转站
(不见面开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为虹星桥镇龙从村农村生活垃圾中转站,目前已经核准建设,并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兴县虹星桥镇龙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建设资金为自筹;委托招标代理单位为长兴信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现拟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浙江省长兴县虹星桥镇龙从村,建筑面积约84.4平方米,地上一层,檐高4.5米,砖混结构,主要施工内容为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房建、围墙及地面硬化等施工内容,具体详见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本项目估算造价约26万元。
3.计划工期:45日历天。
4.质量目标:达到 合格工程质量标准。
5.投标人资格要求5.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5.2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备安全生产任职资格B类证书。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投标截止时间前已被其他项目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已公示的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工程(此处任何在建合同包括限额以下的所有工程)。
5.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用户单位,请于2023年09月18日起(北京时间, 下同)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