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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9-24 数据编号: 4377107 所属类别: 勘察设计

浙江嘉兴长新公寓三期拆迁安置房综合整治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公告


长新公寓三期拆迁安置房综合整治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新公寓三期拆迁安置房综合整治工程已由嘉开管项〔2023〕96 号、2305-330451-04-01-796544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区财政统筹资金 ,招标人为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新公寓三期拆迁安置房综合整治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2.2建设地点:位于嘉兴市城南街道长新公寓三期小区,北侧毗邻由拳路,西邻翠柳路,东至长桥路。
2.3项目概况:对城南片区长新公寓三期小区总用地面积84400平方米范围内的室内公共部位提升、室外道路新建与翻新提升、室外晾晒区建设、景观绿化提升及小区公用配套辅助设施完善提升、安防、照明与雨污水排放改造等。
2.4招标范围:以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方式建设长新公寓三期拆迁安置房综合整治工程,包括室内楼道粉刷、小区入口景观与中央景观翻新扩展、景观节点与绿化布局调整与提升、小区道路扩容改造与园路增设、机动车坡道修缮翻新、室外晾晒区增设、小区门卫室改造、围墙改造、运动场地与活动广场提升扩容改造、活动设施配套、机非停车休闲区及其小区辅助设施完善、安防与照明系统改造提升等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工程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管理、保修服务及负责管理协调各参建单位的配合工作。(具体范围按初步设计方案设计范围)。
2.5计划工期:
设计施工总工期:总工期控制在210日历天内(其中施工图设计工期控制在15日历天内)。
其他要求:①与工期有关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踏勘了解并作出风险分析,属于投标人应承担的风险范围。②投标文件中对本项目的建设周期的具体时间计划安排应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开始。
2.6质量目标
2.6.1设计质量要求:设计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并顺利通过审查。
2.6.2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7项目总投资约2324.92万元。
2.8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须具备相应的工程设计能力和工程施工能力,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行业类(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专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要求如下:
①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的工作和责任;
②联合体牵头人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次投标活动和合同的全面实施,项目总负责人须由牵头人单位拟派;
③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本项目向项目法人承担连带责任。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中除联合体协议书需联合体双方盖章外,其余部分可仅盖联合体牵头人章。
3.1.3省外企业备案相关手续按嘉建(2015)1号文件规定执行;
3.1.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中国(浙江)”网站(credit.zj.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黑名单”。
3.1.5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单位)承接过市政类的EPC业绩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或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为准)。
3.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
3.2.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高级工程师(市政类专业)及以上技术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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