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清远市清新区滨江上游重点支流农田氮磷生态拦截沟渠建设工程施工公告
清远市清新区滨江上游重点支流农田氮磷生态拦截沟渠建设工程施工 公告简要 项目名称:清远市清新区滨江上游重点支流农田氮磷生态拦截沟渠建设工程施工 项目编号:JG2023-5548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9月28日 0时0分~2023年10月11日 0时0分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保证金金额(万元):40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投标人资格条件:4.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2本项目拟派项目管理人员最低要求如下:(1)项目经理(1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单位,并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2)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水利类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3)水利类专业工程师(1人):具有水利类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5)施工员(1人)、质检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水利工程协会颁发对应的岗位证书。上述人员应提供在投标人本单位缴交的连续近3个月社保证明,在本项目只能担任一个岗位,不得兼任。
4.3信誉要求:凡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加广东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在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未被查询到有行贿犯罪记录【注:
1、由投标人按要求提交。
2、查询要求:①“裁判日期”选项统一以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同一日为开始日、以招标公告发布日的前1日为终止日进行查询,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人查询时按成立日期算;②以“当事人”为选项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进行查询;③“案由”选项中投标人查询“单位行贿罪”1项罪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查询“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3项罪名;④“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必须单独检索,不允许单位与个人、或两人以上(含两人)同时检索;⑤如检索出现姓名相同但非本人的结果,需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