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卢龙县引青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新增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卢龙县引青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新增工程勘察设计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农经【2023】142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卢龙县引青灌区事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卢龙县引青灌区事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改造主干渠16.7km,改造泵站下级渠道4.9km,改造泵站2座,水闸33座,渡槽11座,涵洞11座,塘坝25座,农桥11座,信息化建设等
2.2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测量,初步设计编制、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期间的设计服务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勘察: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水利行业(引调水)专业和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财务要求: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附注的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扫描件)
(4)信誉要求:在评标工作结束前,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为主)。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由设计负责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其中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或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水利水电相关专业);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岩土工程相关专业)
3.1.2财务要求: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附注的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扫描件)
3.1.3业绩要求:/
3.1.4信誉要求:在评标工作结束前,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为主)。
3.1.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1.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3.1.8其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