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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3-15 数据编号: 5295766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江西新余市大岗山水利枢纽工程监理标

新余市大岗山水利枢纽工程监理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余市大岗山水利枢纽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分宜县渠源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监理标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分宜县境内。
2.2招标规模:项目包括枢纽工程和供水工程组成。主要建设内容:新建粘土心墙坝,坝顶高程161.8米,最大坝高57.8米,坝顶宽度为8.0米;新建岸边溢洪道,溢洪道布置于大坝右端,由进水渠、控制段、泄槽段及消能段组成,总长592.4米;新建供水隧洞总长186.83米;新建供水管线等。本次监理标招标控制价为:500万元。
2.3监理服务期:包含施工期、保修期(1年)及工程竣工验收。其中:计划施工期:975日历天;暂定开工日期:2024年3月25日;暂定竣工日期:2026年11月24日。
2.4招标范围及内容:新余市大岗山水利枢纽工程施工所有内容的监理。
2.5标段划分:1个监理标。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及以上等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监理标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2)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和水土保持监理乙级及以上。
(3)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4)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同时具备水利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水利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按《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质量检测员管理的通知》(办建管〔2017〕139号)规定,国务院取消部分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前取得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在实施统一管理新制度出台之前继续有效,新制度出台后,执行新制度;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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