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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4-1 数据编号: 5402757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河北滏东排河新河段综合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滏东排河新河段综合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滏东排河新河段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河北省水利厅(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滏东排河新河段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冀水审【2024】89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河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国债)和地方配套(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新河县水务局河道堤防管理所,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人为新河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慧舒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邢台市新河县;工程建设主要内容:主槽清淤疏浚24.55公里,对5处支渠汇入口上下游岸坡进行防护,岸坡防护0.40公里等。工程任务为通过清淤疏浚、岸坡防护等工程措施,完善河道防洪体系,满足规划确定的防洪标准。工程治理范围为自滏东排河孙家口至新河冀州界,治理长度24.55公里。工程建设标准:滏东排河排涝标准为10年一遇,治理段流量采用洪涝组合成果,设计流量为366立方米每秒。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以及相应计划工期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0 至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不满三年,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
3.1.3业绩要求:2019年3月1日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 1 项水利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②施工合同③工程完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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