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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4-8 数据编号: 5448689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西横峰县排水排涝内涝点治理工程(二期)公告

横峰县排水排涝内涝点治理工程(二期)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横峰县排水排涝内涝点治理工程(二期)已由 横发改行政字〔2023〕1 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上级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资金到位 100% ,招标人为横峰县城市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施工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横峰县城区;
2.2 招标规模:本次招标金额约2624.64万元,详见《招标项目情况表》。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对糯禾垅、周家山、吴家溪水系等区域进行排水排涝系统改造(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计划工期:231日历天,2024年05月15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4 招标范围:对糯禾垅、周家山、吴家溪水系等区域进行排水排涝系统改造(详见工程量清单);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  1 个标段;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及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不含临时) 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 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拟投入的本项目的投标单位的“三大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必须提供开标当月前6个月 (含)以上,且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和本企业职工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并正常缴费的证明材料;人员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必须提供查询途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处理。
(6)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8)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的, 应当具有其法定代表人证明和身份证;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的, 必须是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其应当具有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和本项目开标当月前6个月及以上且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并已正常缴费)的证明材料;
3.2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企业资质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 https://www.jxsggzy.cn/web/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4.1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中不良行为评分相加后,对总得分排名前30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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