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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6-3 数据编号: 5839315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福建漳州华安县高安镇永丰溪九且支流山洪沟治理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华安县高安镇永丰溪九且支流山洪沟治理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华安县高安镇永丰溪九且支流山洪沟治理项目已由华安县水利局以华水审〔2024﹞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华安县高安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国债资金及业主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华安县高安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安县高安镇永丰溪九且支流山洪沟治理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华安县高安镇;2.2 工程规模:总投资1490.63万元;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2.4 招标范围和内容:新建护岸2.41km,巡查步道0.99km,河道清淤清障0.44km,新建1座滚水坝,附属设施(标志牌1座,安全警示标识7个,河道管理责任牌1个,水位雨量视频监控系统1套)。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及技术标准和要求为依据;2.5 最高控制价:9667271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227973元(含暂列金/元,暂估价/元及其他项安全生产措施费227973元);2.6 标段划分(如有):/;2.7 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2.8 工期要求:总工期21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工程师职称,/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23日17至2024年6月17日0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6月17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7.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7日09: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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