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高阳县环城水系生态综合治理及城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道路环境整治及配套设施建设)-城市家具(路灯喷雾系统及高阳县广播电视塔亮化)施工招标公告
高阳县环城水系生态综合治理及城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道路环境整治及配套设施建设)-城市家具(路灯喷雾系统及高阳县广播电视塔亮化)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高阳县环城水系生态综合治理及城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道路环境整治及配套设施建设)-城市家具(路灯喷雾系统及高阳县广播电视塔亮化)施工已由高阳县行政审批局以《高阳县行政审批局关于高阳县环城水系生态综合治理及城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道路环境整治及配套设施建设)初设及概算的批复》(高阳审批审字【2022】4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高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建设内容:高阳县环城水系生态综合治理及城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道路环境整治及配套设施建设)-城市家具(路灯喷雾系统及高阳县广播电视塔亮化)建设内容包括路灯喷雾系统及高阳县广播电视塔亮化。
2.1.2建设地点:保定市高阳县。
2.1.3质量标准:合格。
2.1.4计划工期:61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7月15日,计划完工日期:2024年9月14日。
2.1.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1标段。
2.2招标范围:高阳县环城水系生态综合治理及城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道路环境整治及配套设施建设)-城市家具(路灯喷雾系统及高阳县广播电视塔亮化)建设内容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