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阿克苏地区新和县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三期)(EPC总承包)施工标段、监理标段公告
新和县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三期)(EPC总承包)施工标段、监理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新和县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三期)(EPC总承包)已由新和发改备[2022]132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新和盛河城乡供排水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景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新和县
(2)项目规模:辅设输水管8.78km,更换配水管网360km,更换物联网水表及自动化设备安装;完成智慧水务平台建设。
3.招标内容与范围
(1)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施工一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安装、试运行、竣工交付及可靠性运行、缺陷责任期工作和最终接收等所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为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如下:
1、设计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施工图设计服务。
2、施工范围包括: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3、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项目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验收保管等全部采购内容。
监理标段:对本项目新和县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三期)(EPC总承包)进行全过程监理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设计资质及施工资质①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监理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监理能力。近五年至少有一项类似水利工程监理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