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市政管网排涝提升工程(连坂片区)第2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政管网排涝提升工程(连坂片区)第2标段(施工)已由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榕发改审批[2023]160号批准建设, 建设单位为福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福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连坂片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
清疏排查最大管径DN2200、管网修复最大管径DN2000(局部树脂固化最大管径 DN1000、双胀法最大管径 DN2000、紫外光固化最大管径DN1000)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招标范围为望峰路(义序路-艾默生路)、艾默生路、吴屿路、连江南路(三高路-跃进河)、六一南路(上藤~观海路、大坪路~上三路)、则徐大道(上三路-连江南路、南二环-潘墩路)、福峡路排水管道修复工程施工,招标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管道清淤、CCTV 检测、管道修复、新建污水管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招标图纸为依据,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管网修复最大管径DN2000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管网修复最大管径DN2000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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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2218883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