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庐山市乡村振兴(百村示范)二期项目EPC建设项目秀峰港湿地公园文旅夜游灯光工程亮化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编号:JXTC2024130123)国内电子化不见面公开招标公告
fc7a4b4 data-v-71db265a>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江西中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就庐山市乡村振兴(百村示范)二期项目(温泉镇、白鹿镇、牯岭镇项目区)EPC建设项目秀峰港湿地公园文旅夜游灯光工程亮化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庐山市乡村振兴(百村示范)二期项目(温泉镇、白鹿镇、牯岭镇项目区)EPC建设项目秀峰港湿地公园文旅夜游灯光工程亮化设备采购及安装
2、项目地点:江西省九江市庐山市秀峰港。
3、采购招标范围:
(1)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工作范围内所有的拟态散射水纹机、IP影像机、北极之光演绎机、演绎机控制系统、360W动态影像机、进口蔡司镜头、灯光编程控制软件、光影中传收发器、定制片源素材、辅材、嵌入式融合系统、无线路由器、网络交换机、有源音箱、定制灯具、配电箱、配线、配管等的设备以及材料的采购和安装;
(2)包括但不限于为项目亮化设备采购及安装所需的沥青路面破除及恢复、铺砖路面破除及恢复、管沟开挖等满足安装要求的全部工作。
4、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为499万元。
5、项目控制费率:以招标人与建设单位下浮后的最终结算价为基础,再整体下浮12.5%作为控制价,低于本招标控制下浮费率的将被否决。中标人与招标人的最终结算价为:招标人与建设单位下浮后的最终结算价的基础上再整体下浮(中标费率 )%。(下浮后的最终结算价=经庐山市政府最终审计后的结算价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双归一后整体下浮5%)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须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承诺就本项目结算金额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自2019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为止(以合同最终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个合同金额390万元(含)以上的灯光亮化设备供货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