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4-8-7 | 数据编号: 6296492 |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 “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2024年突发环境事件调查评估项目 已由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 批准,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对第二采油厂2024年突发环境事件,根据实际情况在事发地开展土壤、地表水、地下水取样检测、调查,进行背景研究、数据收集分析、环境风险及影响评估、编制突发环境事件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报告。本次招标总投资估算金额100万元(不含税)。
2.2招标范围:对2024年各作业区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如管道泄漏等事件)开展污染损害评估调查,按照技术导则,出具调查报告;该费用需开展不少于4次以上的调查评估,最终根据实际工作量进行结算,但费用不能超过计划投资。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2.4标段划分:
£是,划分为 / 个标段。
R否,本项目不进行标段划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司法鉴定许可证(司法鉴定内容包含土壤与地下水环境损害鉴定)。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有效的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要求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资不抵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