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4-8-9 | 数据编号: 6316107 |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吉林石化公司全区烟囱渗漏隐患治理项目己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关于吉林石化公司动力厂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及全区烟囱渗漏隐患治理项目基础设计的批复》(炼化新材料〔2023〕161号)批准及设计变更单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环保专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
2.1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次招标内容是吉林石化公司全区烟囱渗漏隐患治理项目工程采购施工承包。
主要工作内容:
动力厂1#烟囱、2#烟囱及化肥厂1#、2#烟囱采用自立式玻璃钢内筒进行防腐;并包含四座烟囱原防腐层拆除,配合设计对四座烟囱进行全面的结构核算,提供符合规范的加固方案并施工,对支撑平台加固、外爬梯及平台修复除锈并涂刷防腐油漆、航空障碍灯更换、避雷针更换、烟囱底部冷凝水成套收集装置制造安装、混凝土烟囱内外壁修复、防积冰设施更换、烟囱外表面清理防腐涂装(满足超低排放规范要求)和固废合规处置、四座烟囱新加装自立式玻璃钢烟囱内筒及连接部分烟道防腐防磨等工作。
确保动力厂1#烟囱和化肥厂1#、2#烟囱排放口内径不小于现排放口内径4.5m,动力厂2#烟囱内径不小于现排放口内径4.0m;改造后的选用的缠绕纤维增强塑料设计方案须确保在该烟气工况参数下锅炉、除尘及脱硫系统的正常运行,且应满足《烟囱工程技术标准》(GB50051-2021)改造后烟囱的烟气流速提高幅度不宜大于10%的要求;改造后的烟囱高度不得小于原烟囱高度。化肥厂1#烟囱内径根据原设计图纸1#烟囱顶部混凝土高度拆除不大于3%。
2.2建设模式:E+PC。
2.3计划工期:暂定2024年09月10日开工,2025年12月30日中交,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2.4标段划分、各标段估算金额及招标控制价:本项目为一个标段,最高投标限价见报价方式 。
2.5.发包方式:工程采购施工承包。
2.6合同估算额:自立式玻璃钢内筒防腐标段,合同估算额为 3071.95万元(含税)。
2.7报价方式:本招标工程采用以招标范围对应的批复概算为依据测算招标控制价,投标人以招标控制价为基准降点下浮的报价方式进行报价,并依据降点率计算出各分项报价及总投标报价额。
2.7.1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依据本招标文件的范围及内容要求,并结合自身企业状况,按照招标人依据招标范围对应的批复概算为基础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以不超出各项最高投标限价为前提,分别报出安装工程费(含主材)、防腐拆除费的固定总价的降浮比例,并分别报出本招标工程各分项总价及固定总价(详见附件2)。
2.7.2 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外埠施工队伍调遣费等。
2.7.3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有效投标人的各项投标报价均不得高于招标人规定的各项最高投标限价,且不得低于工程成本价。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按废标处理。
本招标工程合同估算额为3071.95万元(含税),共设置1项最高投标限价。即:
本标包合计PC承包固定总价不得超过2818.3万元(不含税、含安全生产费)
其中:安全生产费21.01万元(此项不参与评标)。
安装工程费(含主材)不得超过2724.07万元(不含税、含安全生产费)
拆除工程费不得超过94.23万元(不含税、含安全生产费)
2.7.4 投标人分别报出的固定总价,均应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8现场踏勘: 组织现场踏勘 。
踏勘时间:标书发售期截止日之后第三个工作日上午九点,集合地点:化肥厂门前集合
踏勘联系电话:18629920257,联系人:崔鹏
踏勘地点:动力厂1#、2#烟囱及化肥厂1#、2#烟囱。
2.7投标预备会:召开投标预备会,踏查结束后在动力厂第一会议室召开。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
1.1投标人应为从事工程建设的工程施工企业。
1.2具有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1.3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