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化学工程集团城建公司-城区雨污水泵站扩容改造及仓程路雨污分流工程EPC总承包-格栅、一体化泵及附属设备采购项目公告
中化学城市建设(成都)有限公司
城区雨污水泵站扩容改造及仓程路雨污分流工程EPC总承包
城建公司-城区雨污水泵站扩容改造及仓程路雨污分流工程EPC总承包-格栅、一体化泵及附属设备采购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化学城市建设(成都)有限公司城区雨污水泵站扩容改造及仓程路雨污分流工程EPC总承包,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城建公司-城区雨污水泵站扩容改造及仓程路雨污分流工程EPC总承包-格栅、一体化泵及附属设备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编号:CNCECCC-BZ-BU-2024-05)。招标人为中化学城市建设(成都)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标段(包)编号:CNCECCC-BZ-BU-2024-05/01
标段(包)名称:城建公司-城区雨污水泵站扩容改造及仓程路雨污分流工程EPC总承包-格栅、一体化泵及附属设备采购-标段包01
招标内容及范围:仓程路泵站所需格栅、一体化泵及附属设备
2.2 交货期: 12个月
2.3交货地点:渭南市临渭区仓程路泵站
2.4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本产品执行《YB/T 4001.1-2019钢格栅板》、《一体式预制泵站(GB/T 22871-2017)》、《GB/T3906-2020 3.6kV-40.5kV交流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GB/T 7251.1-2023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并应符合我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5其他:
本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为 5年,以产品质量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质量保证期间,乙方承担因格栅、一体化泵及附属设备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一切责任与损失。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各包件的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3.2 在招标人所属集团公司及公司处罚期范围之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3.3 本次招标只接受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投标。
3.4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3.5 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3.6 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必须内容真实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招标人保留对投标人作进一步考察的权利,倘若发现投标人在提交的资料中有弄虚作假行为或经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认定申请人在竞争本项目过程中有腐败或欺骗行为或有围标、串标行为的,即使该投标人已经中标,招标人仍将保留取消中标资格、拒绝授予合同的权利。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招标活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