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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9-12 数据编号: 6537140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黑龙江大庆炼化公司2024-2025年一季度炼油一部、二部金属钝化剂框架采购(变更)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ORG160120240909-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庆炼化公司2024-2025年一季度炼油一部、二部金属钝化剂框架采购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金属钝化剂 锑含量≥18%,数量22吨(招标数量为估算量),实际采购数量以采购订单为准。

2.2技术要求:详见附件《技术规格书》。

2.3交货要求:

1、交货期:接到买方采购订单15日内到货。

2、框架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

3、在合同履行期限内,如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发布该物资集中采购结果,我方有权终止已签署合同在内的一切采购行为和结果。

2.4交货地点: 大庆炼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本项目仅接受制造商投标。

4.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须涵盖金属钝化剂、炼油助剂、炼油化工助剂等相关产品生产、加工或制造内容(以评标当日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s:www.cnca.gov.cn查询为准)。

5.投标人须提供《技术承诺书》,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6. 投标人须提供《产品来源承诺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7.业绩要求(以下业绩要求必须全部满足):

(1)业绩合同签订时间: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业绩销售方:投标人

(3)业绩标的物:国内100万吨/年及以上催化裂化装置应用一年及以上的金属钝化剂

(4)业绩合同份数:至少1份

(5)业绩证明文件:

a.投标人须提供业绩合同完整文本(至少包含供货范围、标的物价款、双方签章页),如合同内容不能表明标的物满足业绩要求,须提供合同技术附件。

b.投标人须提供与业绩合同对应的用户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能够证明在100万吨/年以上催化裂化装置应用一年及以上,须加盖使用单位或技术主管部门公章,并留至少两名联系人、职务及办公电话,保证评标过程中能够联系核实,如无法核实视为不合格)。

(二)信誉要求

1.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招标产品被处罚的投标无效(复查合格的除外)。

2.在中国石油能源一号网系统中供应商状态显示非正常的投标无效(以评标当日中国石油能源一号网系统查询为准)。

3.被中石油集团公司或大庆炼化公司纳入黑名单,且在惩戒期限内的投标无效(以评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三商黑名单查询为准)。

4.被列入《大庆炼化公司物资供应商不良记录名单》的投标无效。

5.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失信信息公告”中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投标无效(以评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失信信息公告查询为准,《投标人失信行为分类、等级划分与记分标准》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7.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记录行贿犯罪行为(以评标当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高级检索—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查询为准,时间以判决生效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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