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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0-16 数据编号: 6755443 所属类别: 勘察设计

江苏JDFFJSZ2024100001001江都城区中部片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江都城区中部片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都城区中部片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扬州市江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扬江发改许发【2022】7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市江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江都城区中部片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工程设计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江都城区中部片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工程设计
2.2建设地点:扬州市江都区
2.3建设规模:约70000万元
2.4合同估算价:约1001万元
2.5设计周期:
15日历天(合同签订后5日历天内完成项目方案设计;方案设计文件完成后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完成后5日历天内完成全专业含各专项设计施工图)
2.6招标范围: 
(1)招标人提供的前期资料及设计任务书的基础上,完成江都城区中部片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污水管线、道路修复、绿化及相关配套工程等所有设计工作)
(2)本项目设计有关的配合工作,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等相关审查工作(含发包人组织或要求的各项专业、专题、专家审查或优化设计,含设计变更审查);
(3)后续服务工作,包含:施工招标配合;实施期间设计交底;参与隐蔽工程验收工作;设计修改,变更等施工配合以及竣工验收配合工作;与本项目设计有关的其他相关事宜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且须具备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②具备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③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设计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3 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2019年 1 月 1 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设计业绩。类似项目的认定标准:企业承担过工程总投资40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排水管网设计或EPC项目业绩(EPC项目业绩,投标人需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身份并承担设计工作),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企业类似项目业绩的认定应同时具备以下几项条件: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 文件;2)合同;3)其他(如有)。业绩证明资料须将原件证明材料扫描至电子投标文件中。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上述工程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提供的材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
3.4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4.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设计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等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3.4.3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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