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西永污水处理厂安全防护栏杆更新改造项目项目公告
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西永污水处理厂安全防护栏杆更新改造项目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西永污水处理厂安全防护栏杆更新改造项目,比选人为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项目名称: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西永污水处理厂安全防护栏杆更新改造项目
2.2建设地址: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西永污水厂。
2.3建设范围:西永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已进入试运行阶段,预处理区域、生物池、二沉池、深度处理区域、除臭间、加药间、脱水间、出水口等区域安全防护栏杆缺少、原有栏杆高度不够、二沉池高效池等栏杆未开门,员工、委外作业人员巡视、维修时存在安全隐患,亟需进行安全整改。详见技术附件。
2.5工期:3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项目质量应达到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
2.7质保期限: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时间。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3.3项目经理要求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经理1人,必须已在申请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工程类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身份证复印件;(提供2024年06月至2024年08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4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股东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8投标人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除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2024年06月至2024年08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3.5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按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