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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0-21 数据编号: 6776521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河北隆尧县东方污水处理厂扩容及再生水管网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隆尧县东方污水处理厂扩容及再生水管网建设项目监理已由隆尧县行政审批局以隆尧县行政审批局关于隆尧县东方污水处理厂扩容及再生水管网建设项目施工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隆经开批投资[2024]3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隆尧县东方食品城项目建设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隆尧县东方食品城项目建设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1工程项目建设规模:(1)新建调节池、气浮池、生化池、二沉池、磁混凝沉淀池、污泥脱水机房(含贮泥池)、除臭系统、一期MBR改造等,扩容后规模由4.0万m3/d提升至5.0万m3/d;(2)敷设裕华路、迎宾路、兴龙路、锅炉厂路、友谊路、滨河路、莲白路、纬三路、纬四路、经五路、经六路再生水管道及恢复工程。
2.1.2建设地点:位于隆尧县东方食品城滨河路南侧,北盐池路北侧,王家庄村东侧1900米处;再生水管线敷设纬三路、莲白路、纬四路、滨河路、兴龙路、迎宾路、友谊路、锅炉厂路、经六路、经五路、裕华路。
2.1.3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1.4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2.1.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须满足以下至少一项: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3.1.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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