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关于第三师叶尔羌河-喀什噶尔河流域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中幼林抚育)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第三师叶尔羌河-喀什噶尔河流域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中幼林抚育)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8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3S53T[2024]38号
项目名称:第三师叶尔羌河-喀什噶尔河流域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中幼林抚育)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843018.77
最高限价(元):843018.77
采购需求:对第三师五十三团现有中幼林进行灌水、割灌除草、病虫 害防治、修枝等抚育作业。(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十七条规定。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完整、准确、真实的兵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供应商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副本)以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为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3)供应商必须为前三年内(2021年09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能是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仍在处罚期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在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政策。请根据要求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为准。
3.本次招标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