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油发展安全环保公司海南地区环境监测服务专有协议
海油发展安全环保公司海南地区环境监测服务专有协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海油发展安全环保公司海南地区环境监测服务专有协议
工程项目名称
海油发展安全环保公司海南地区环境监测服务专有协议
项目概况
根据中海油物资装备部“关于延续节能减排监督监测评价综合技术服务一级集采项目的通知(物装函便【2022】46号)”文件要求,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节能减排监测中心延续负责补充优化后的节能减排监督监测评价综合技术服务一级集采项目的具体实施。 由于相关监测工作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对实验室检测资质、现场安全管控、样品保存和运输、从业人员能力、相关项目经验等方面要求较高,部分监测工作需要外委专业公司开展。
项目所在地
海南省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异议投诉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海油发展安全环保公司海南地区环境监测服务专有协议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4-CNCCC-FW-GK-7657/01
发标日期
2024年10月31日
主要技术规格
根据环境监测服务方案内容,开展内陆地区自行监测项目,内容包括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环境空气、污水、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固体废物、噪声等监测工作,提供具备CMA资质的检测报告。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 年,采用“1+1+1”的模式。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
根据环境监测服务方案内容,开展内陆地区自行监测项目,内容包括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环境空气、污水、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固体废物、噪声等监测工作,提供具备CMA资质的检测报告。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 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3.2资质要求(开标时需进行信息公开): 1)投标人须具备并提供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检测资质至少涵盖以下3类环境介质:①水和废水;②环境空气和废气或空气和废气;③噪声。(投标时需提供资质证书附表复印件)。 2)投标人须满足《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琼环科字〔2017〕22号)中对环境监测机构的要求(第七条第五款:在本省设有开展环境监测业务所需实验室),且该实验室有取得环评批复文件和竣工环保验收文件,投标人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3业绩要求(开标时需进行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