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邯郸市2024年大名县抗旱应急(泵站)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大名县抗旱应急(泵站)项目已由邯郸市水利局以《邯郸市水利局关于2024年大名县抗旱应急(泵站)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邯水防〔2024〕27号批准,招标人为大名县水利局,项目业主为大名县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2024年大名县抗旱应急(泵站)项目。
2.1.2建设地点:大名县红庙乡胡家湾村。
2.1.3资金来源:中央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配套。
2.1.4工期:30天。
2.1.5建设内容:更换KQSN350-M17S/310双吸泵1台套,更换DN350螺旋钢管24米;渠道拆除1426米,新建渠道1426米,维修渠道810米,拆除重建生产过路涵2座等。
2.1.6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3.1.1资质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1.2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3.1.3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进行投标,否则其相关投标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