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张家口市主城区排水防涝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东沙河段河道清淤及维修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张家口市主城区排水防涝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东沙河段河道清淤及维修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张家口市主城区排水防涝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东沙河段河道清淤及维修项目 已由 张家口市桥东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以 张东行审招核字【2024】16号进行核准, 以 张东行审政字【2024】4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张家口市桥东区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张家口市桥东区交通运输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编号:ST-2024ZB-004-1 2.1.2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1.3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内完工。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要求范围内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注:企业资质证书新旧衔接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的“建办市《2021》30号”文件有关规定)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财务要求:具有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由基本户开户银行2024年11月1日后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