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开封市服务开封市建东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开封市顺河回族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项目(二次公告
开封市建东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开封市顺河回族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项目-高庄村项目(二次)
第二标段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FDZB-F-2024-268
2、项目名称:开封市建东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开封市顺河回族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项目-高庄村项目(二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项目预算金额:3105931.59元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2个包段;
第二标段:开封市建东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开封市顺河回族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项目-高庄村项目监理
6、采购内容及范围:本项目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7、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8、建设地点:开封市;
9、质量要求:合格;
10、工期:随施工工期及工程缺陷责任期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第二标段: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①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需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时间不足的,提供最新的财务报表或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0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开标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