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凤阳县农村污水处理厂自行监测及系统填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公示信息
凤阳县农村污水处理厂自行监测及系统填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凤阳县农村污水处理厂自行监测及系统填报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chuzhou.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0日8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zfyqt202411-014
项目名称:凤阳县农村污水处理厂自行监测及系统填报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4.50万元
最高限价:(1-下浮率)≤100.00%,本项目报价按下浮率方式报价,下浮率不得低于0.00%(百分数后小数点最多保留两位小数,否则第三位将四舍五入),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对我县大庙镇等12座500m3/d及以上(大庙镇、大庙石英产业园、武店镇、官塘镇、西泉镇、考东村、刘府镇、刘府循环园、总铺镇、红心镇、小岗村、枣巷镇)的农村污水处理厂开展监测(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工业噪声等),并按要求及时填报“全国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与共享系统”,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5个月(2024年12月-2026年12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2.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③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④供应商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