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邯郸魏县乡村振兴农村污水处理项目(一期)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魏县乡村振兴农村污水处理项目(一期)已由魏县行政审批局以魏审批初字【2024】00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魏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除争取上级资金外,其余由县财政配套解决,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魏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建设规模: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拟在棘针寨镇、东代固镇等15个村庄,新建De110、De160、De315、D600污水管道及接户管121782米,并配套建设污水检查井及接户井;新建污水提升泵站12座,化粪池19座。(项目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划和标准)。
2)建设地点:魏县棘针寨镇、东代固镇。
3)服务期限: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
5)质量标准:合格;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2招标范围:全部施工过程、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取得法人资格的监理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3.1.2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经营异常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