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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2-11 数据编号: 7145080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鞍钢集团南芬选矿厂总尾2#泵站改造EPC总包工程招标公告

南芬选矿厂总尾2#泵站改造EPC总包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南芬选矿厂总尾2#泵站改造EPC总包工程BGBGKYGGZHD241210175270招标人为本溪钢铁(集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设备工程部工程管理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南芬选矿厂总尾2#泵站改造EPC总包工程
2.2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不转
2.3招标范围及图纸:
2.4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注册资金:3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 证且年检正常(如三证合一则只需具有营业执照)。
(2)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在有效期限内)。
(3)近五年(2020年-2024年)尾矿泵站改造设计业绩或选矿工艺改造设计业绩至少1项(需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和近五年(2020年-2024年)同类泵子设备安装或选矿工艺设备安装施工业绩至少1项。
(4)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且符合《招标投标法》规定。联合体的基本要求为:
      ①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两家;
      ②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及分工;
      ③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在中国注册独立法人企业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
      ④投标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与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⑥联合体资质及业绩要求:设计方应具有冶金行业甲级或冶金行业(冶金矿山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施工方应具有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方及施工方具有本项目要求的相关业绩(需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
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11日08时00分2024年12月31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13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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