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秦都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秦都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已由咸阳市秦都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咸秦发改【2024】31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咸阳市生态环境局秦都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咸阳市秦都区;
2.2 工程规模:本项目针对秦都区双照街道庞东村、庞西村、庞北村、庞南刘村;马庄街道师村进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工程,现状涝池综合整治工程及配备污泥(污水)应急处理车,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项目投资总额:61301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5119700元);
2.4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1: 标段名称: 秦都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标段编号: E6104003516qyc7tndr9001;标段类型: 施工;;
2.6 招标范围:标段1:本项目针对秦都区双照街道庞东村、庞西村、庞北村、庞南刘村;马庄街道师村进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工程,现状涝池综合整治工程及配备污泥(污水)应急处理车,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7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秦都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与【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2标段名称:秦都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