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设备材料 >> 正文
发布日期: 2025-1-13 数据编号: 7411596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江苏李港水厂出厂管(市区段)DN1800供水管道工程(重新招标)资格后审公告(重发公告第1次)

李港水厂出厂管(市区段)DN1800供水管道工程(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李港水厂出厂管(市区段)DN1800供水管道工程已由南通市数据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市;
2.1.2建设规模:工程造价约686万元;
2.1.3工期要求:1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2.1.4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李港水厂出厂管(市区段)供水管道工程:沿S19通锡高速西侧敷设,在象屿路北侧约300米处穿越 S19通锡高速后沿通苏嘉甬铁路至长江北路,与长江北路现状DN1600 管线对接。工程管道总长度约1500米,管径为DN1800,供水规模为20万立方米/天;通台线与李港出厂管同槽共线段:本段通台线管径DN2400,接李港水厂东侧新浦河东接口,至滨江路与通锡高速(S19)交叉口,本段管线长度约451m。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中所示的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须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同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