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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4-3 数据编号: 7933931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安徽含山县凌家滩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提升项目遗址本体和环境提升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编号:皖E0-15-2025-0088
二、项目名称:含山县凌家滩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提升项目遗址本体和环境提升配套工程
三、项目实施地点:马鞍山市含山县凌家滩遗址公园内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含山县凌家滩遗址管理处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马鞍山市含山县铜闸镇凌家滩遗址公园
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七、项目概况、投资规模: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包括凌家滩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内部游览道路提升,各节点弱电、给排水(最大管径DN300)等管道铺设,污水处理等。建设提升公园停车场及周边环境提升。同时根据设计改善遗址环境风貌,提升保护遗址安全配套,配合考古发掘制作安装展示小品。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发改投资(2024)2号),项目统一代码:2309-340522-04-01-533158。
3、投资规模:本项目总投资为50645.64万元。
4、质量要求:合格。
5、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本工程的招标控制价(即招标人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的本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3323457.83元。
八、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九、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5月6日
(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1月1日
十、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2、拟派项目经理要求:
(1)文保部分项目经理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资格。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任一成员单位(2024年7月<含>以来任意一个月)为文保部分项目经理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扫描件。证明材料形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市政部分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任一成员单位注册;
(3)文保部分项目经理与市政部分项目经理可以为同一人。
3、是否接受联合体: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2)联合体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3家,且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联合体各成员(含牵头人)根据分工情况均应具备招标公告中的相应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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