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九龙江流域浦南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工程总承包(EPC+O)补充通知(一)公告
九龙江流域浦南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工程总承包(EPC+O)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九龙江流域浦南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工程总承包(EPC+O)已由漳州市芗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漳芗发改审〔2024〕10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市芗城区浦南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统筹,招标人为漳州市芗城区浦南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O)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九龙江流域浦南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工程总承包(EPC+O)。
2.2建设地点:浦南镇坑尾溪、浦林溪、语沧溪、东清溪、鳌门溪、南山溪、布坑溪、甘园水闸及湘桥水闸(规划部门红线范围内)。
2.3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估算17926.3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4157.62万元。本项目分3个子项目(其中,包含各子项目清淤处理费合计633.93万元)。
子项目一为浦口排涝站上游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对坑尾溪、浦林溪、浯沧溪、东清溪、鳌门溪、南山溪、布坑溪进行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氮磷生态拦截沟渠、养殖尾水三池两坝处理设施、内源清淤、生态护岸及人工湿地,建立高效增氧脱氮系统,配套应急处置设施和水质检测、视频监控等,并对流域进行水生态植物修复。
子项目二为甘园水闸入河支流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养殖尾水三池两坝处理设施、人工湿地、内源河道清淤,建立高效增氧脱氮系统和高效除磷系统,配套应急处置设施等。
子项目三为湘桥水闸入河支流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养殖尾水三池两坝处理设施、内源河道清淤、人工湿地,建立高效增氧脱氮系统并配套水质检测和视频监控设施。
2.4招标范围及主要建设内容:
2.4.1招标范围:项目建设范围内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运维管理及保证项目完整的补充测量等全部内容,具体工程建设内容以经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准。
(1)勘察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实施范围内的工程勘察 (含地质勘察等),并提供满足设计规范及勘察规范要求的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及相关审查(如有时)配合工作,以及工程施工、验收所需要的配合服务等。
(2)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审批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及相关审查(如有时)配合工作等。
(3)施工范围:具体以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量清单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4)采购范围:施工图所载明工程所需全部材料和设备采购。
(5)运维管理维护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生态沟渠、人工湿地等,以实际移交运维管理内容为准。
(6)补充测量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实施范围内的测量,提供满足设计要求及测量规范要求的测量和资料及相关审查(如有时)配合工作,以及工程施工、验收所需要的配合服务等,以保证项目完整性。
2.5工期及勘察设计服务周期
2.5.1总工期为1095日历天(含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及各阶段评审时间)。
2.5.2勘察服务期:勘察周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归档止(该周期含勘察及后续服务两阶段),勘察成果的提供时间应能满足各设计阶段的需求。其中:①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内提交勘察大纲;②发包人通知进场进行初勘之日起6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勘察报告;③自初步勘察报告提交之日起60日历天内提交详细勘察报告送审稿,经审查合格后7日历天内提交地质勘察报告书(正式稿);④从勘察人提交正式的地勘报告书至工程竣工归档止,服务内容包括勘察报告书审查阶段的修改完善、配合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技术咨询服务及工程竣工归档等后续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