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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4-16 数据编号: 8032873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江苏广陵经济开发区片区排水整治工程广陵经济开发区北片区排水整治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广陵经济开发区北片区排水整治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广陵经济开发区北片区排水整治工程已由江苏扬州广陵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扬广经开行项审[2025]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鼎立管网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时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广陵经济开发区北片区排水整治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扬州市广陵区
2.1.2建设规模:总面积约4.55平方公里
2.1.3项目建安投资:约10000万元
2.1.4咨询合同估算价: 1509万元
2.1.5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要求:工期365日历天                             
2.2招标范围:
t工程监理:项目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监理服务,包括土方、土建、道路、管网及其他配套工程范围内的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以及参建各方关于现场工作关系的协调;
t项目管理:本项目建设期、质量缺陷责任期全过程前期手续协助办理,设计阶段、招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及结算移交阶段的项目组织协调管理,投资、进度、质量、安全、信息、合同管理控制以及对外关系协调、竣工手续办理等;
t初步设计:根据本项目范围内的溯源排查检测结果,进行管道缺陷点修复、雨污分流改造和积水点改造初步设计(工业企业及有权属的公建不在设计范围内,由其自行整改),修复完善区域排水系统。
t溯源排查:QV检测、CCTV检测、雨污水管道疏通、立管排查、小散乱排水户排查、雨污水管线测量、全地形图测绘等工作。
t其他:工程检测、地质勘察、水土保持、造价咨询(最高投标限价编制)。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取 资格预审 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全过程服务咨询能力:同时具有下列
(1)
(2)
(3)
(4)资质要求,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2)有效期内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认定的CMA计量认证资质证书(证书附表能力范围含电视检测法、管道潜望镜法)(有效期内);
(4)下列设计资质类别组合之一:1 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2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还应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人是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或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师(土建)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总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兼任各分项专业负责人。
(4)项目监理组、项目管理组人员不得同时兼任。
监理组负责人(项目总监)在监工程符合扬建工(2014) 8号、扬建工(2011)36 号文件规定,且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3项目咨询机构其他管理人员要求:
本次招标为全过程咨询招标,招标范围涵盖本工程全过程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工程,本次招标对监理组的人员要求为:总监理工程师1人,要求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资格;
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主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要求: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土木工程(道路与桥梁方向)、公路施工与养护、道路交通管理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等相关或相近专业;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要求:测量工程、材料工程、土木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电气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监理等。
监理员3人。
注: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即可,无需提供学历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担任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3.4投标人不得有以下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4)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6)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投标人及其分包单位不得与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存在利害关系;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总负责人须由牵头单位人员担任,且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的情形。
3.6其它要求:
3.6.1 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5年1月至2025年3月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3.6.2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6.3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7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
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予以公示。
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6.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无。
7.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7.1获取时间:2025年  4月 16 日至2025年  4 月 21日;
7.2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
8.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8.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  4月  27 日14:3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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