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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4-17 数据编号: 8040351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河北井陉县南障城镇前头庄村西北2.2km石英砂岩矿等8处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 井陉县南障城镇前头庄村西北2.2km石英砂岩矿等8处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井陉县南障城镇前头庄村西北2.2km石英砂岩矿等8处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监理 已由 井陉县行政审批局 以 井行审投资可研【2024】4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井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井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井陉县的中部及东部,8处矿山分布于孙庄乡、威州镇、上安镇、微水镇5个乡镇;建设规模:对矿山进行修复治理,完成后拟治理投影面积0.5848km2。主要包括地质灾害隐患消除工程、地形整治工程、覆土工程、砌筑工程、绿化工程、其他工程等;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标段划分:共 1 个标段
2.2招标范围: 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自然资源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 信誉要求: 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1.3 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矿山类执业资格证书或地质灾害类执业资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1.4 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需提供承诺函,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投标人须为小型、微型企业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须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财库【2020】46号规定,按所属行业划分标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实行远程异地评标和“双盲”评审、分散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4-17 18:00:00 至 2025-04-24 23:59:59 ,登录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05-08 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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