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东山县陈城镇湖塘-岐下村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及续建项目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山县陈城镇湖塘-岐下村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及续建项目已由漳州市农业农村局文件、东山县农业农村局文件以漳农〔2024〕13号、东农政〔2025〕2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东山县陈城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东山县陈城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单位为 漳州诚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东山县陈城镇湖塘-岐下村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及续建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东山县陈城镇湖塘和岐下村;
2.2 工程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2000亩:地力培肥增施商品有机肥2000亩,新建灌排渠2.748公里,新建涵洞1个,量水设施2个,其它98个新建其他水利措施(标志牌)1座;硬化田间道路3.071公里。新建衬砌明渠(沟)1.656公里,新建涵洞1个,量水设施1个,其它56个,硬化道路1.115公里,其它田间道路0.625公里。项目总投资约646.8万元。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 569.9768万元(含暂列金人民币0元);
2.3 产业类型: 第二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东山县陈城镇湖塘-岐下村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及续建项目 主要建设内容:土壤改良、灌溉工程( 灌排渠、排灌沟、过路涵洞、量水堰、放水口 )、田间道路工程(田间道、 错车道、交叉口、下田坡道(改为盖板))、标志牌;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预算审核书、招标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
2.5 最高控制价: 人民币5699768.00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 0元(含暂列金 0 元,暂估价/元及其他项/元);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22)、《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
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实施细节的通知》(闽农建函〔2021〕735 号)、《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农建〔2023〕8 号)的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