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林口林区人民医院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设备更新项目采购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操作规则指引(试行)》及附录《公开招标、邀请招标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省林口林区人民医院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设备更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林口林区人民医院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设备更新项目
1.2项目编号:0222HW20252355
1.3采购内容: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设备更新。(详见采购文件)
1.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
1.5交货地点:黑龙江省林口林区人民医院。
1.6采购预算:800,000.00元
1.7质保期:3年
1.8其他:无
2供应商资格要求2.1供应商依法设立且满足以下需求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或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供相关网页截图或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4)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供相关网页截图或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2.2本项目的特定资质要求:
供应商需按《医疗器械目录分类》规定,根据文件中采购物品类别提供相应材料,1.1)供应商为经销商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