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平公资建2025243号平顶山市湛河春天项目E-1地块室外景观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平公资建2025243号】平顶山市湛河春天项目E-1地块室外景观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平顶山市湛河春天项目E-1地块室外景观绿化工程(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020-410411-70-03-110153 ),项目业主为平顶山兴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翰飞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编号:HNHF-2025-8-1。
2.2.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湛河春天项目E-1地块室外景观绿化工程
2.3.项目概况:平顶山市湛河春天项目E-1地块室外景观绿化工程,项目位于平顶山市湛河区长江路与嵩山路东南角,包含室外铺装、园路、活动场地、绿化、构架、架空层、水景、成品设施、雨污水、水电安装,项目建安费为9573617.82元。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招标人发包的全部内容。
2.5.工期:90 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电子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即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以上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现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和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职称及以上,从事相关技术管理工作3年以上(需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书);拟派专职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4、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的状态(须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自注册年度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5、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列入“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招标人拒绝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投标人可将上述网站查询结果页面截图附在投标文件中,查询时间应为本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3.6、其它要求: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及委托代理人需具有投标人与其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网上查询页截图或加盖社保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的投标人;(如投标单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