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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沈阳2016年开发区企业排水配套零星工程拟中标公示

发布时间:2016-5-3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工程编码 210152201603152106
工程名称 2016年开发区企业排水配套零星工程
建设单位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集团公司规划建设部
工程类别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所在区域 沈阳市·沈阳开发区 建设地点 开发区规划区域
拟中标单位
标段名称 拟中标单位 项目负责人 中标价 暂估价 暂列金额 中标范围和内容 标段建筑面积㎡
2016年开发区企业排水配套零星工程 沈阳新建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崔侠 28.3800 % 0.00 0.00 其他市政公用工程;城市水处理工程;
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投标报价 评审得分 其它情况
第一名 沈阳新建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崔侠 28.3800 98.79
第二名 沈阳豪德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刘菀洋 28.3700 95.32
第三名 辽宁正昊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杨柳 28.3030 94.04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报价修正情况
修正内容 修正原因
公示开始时间 2016年05月03日 公示截止时间 2016年05月05日
填报单位 沈阳精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填报日期 2016年05月03日
备注说明 本项目招3家中标单位,排名如下:1.沈阳新建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8.38%);2.沈阳豪德市政工程有限公司(28.37%);3.辽宁正昊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8.303%);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1.lnzb.cn/lnzbtb/SSO/Login.aspx?Type=tbdw
2.异议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异议】
3.投诉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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