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开化县废弃石煤矿山(井)生态环境修复及矿尾水污水治理项目(8个点位污水设备)
开标时间:_ 2016.6.1
开标地点: 开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最高限价:445.0786万元_
递交投标文件数:15 否决投标文件数: /
评标委员会成员: 吴景海、林峰、卢宏亮、余国华、杨江_
根据该工程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定,评标结果如下:
一、推荐中标候选人(前三名)
中标候选人 |
投标报价(万元) |
类似业绩 |
工期 |
得分 |
备注 |
1浙江国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373.1033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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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洪(项目负责人) |
2.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68.125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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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磊(项目负责人) |
3浙江浙大水业有限公司 |
376.5988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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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天禹(项目负责人) |
二、被否决的投标文件(无效标、废标等)
单位名称 |
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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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从业人员情况(第一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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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技术负责人 |
市政施工员 |
安装施工员 |
安全员 |
质检员 |
材料员 |
姓名 |
吴洪 |
齐跃明 |
孙佳宾 |
阮有俊 |
李剑 |
赵学松 |
陈妮 |
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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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6年6月2日至2016年6月6日17:00时止。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在收到书面异议后,应向异议人出具收到异议的书面证明,并同时书面告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将答复送达异议人,同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招标人拒收异议或未在法定时间内作出书面答复的、异议人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人均可按照投诉规定和程序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监管部门:开化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县住建局)
开化县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办公室 (县监管办)。
监督投诉电话:0570-6023855(县住建局)
0570-6015908(县监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