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编号: |
包采公〔2016〕4013号 |
评审日期: |
2016年11月14日 |
公示日期: |
2016年11月14日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包括: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能够提供本项目所需产品的生产厂商或经销商。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tzfcg.gov.cn)“采购动态”或“供应商管理-申报注册”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成功。 (2)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项目产品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本项目所需产品需提供原厂服务(生产厂商需提供原厂服务承诺书),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需提供厂商授权及厂商提供原厂服务承诺书。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三份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企业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商授权。 |
采购人名称: |
包头市东河区城乡建设局 |
采购人地址: |
东河区红星桥西往北200米 |
采购人联系人: |
李丽峰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67号传媒大厦A座18楼 |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
|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
1500 1716 6910 5250 1409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
中国建设银行包头分行当代支行 |
项目负责人: |
张静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6866316 |
采购文件: |
招标文件.doc |
包号 |
评审日期 |
中标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 |
地址 |
备注 |
A |
2016年11月14日 |
1,691,312.30 |
江苏华宇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
江苏省靖江市马桥镇高新技术产业区东1号 |
| |
中标标的信息 |
名称 |
型号配置 |
服务要求 |
购买数量 |
购买单价 |
购买总价 | |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
李维元郑丽华李丽萍康轰 庞润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