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临泉县现代农业技术合作推广服务中心“猪场污水净化处理系统”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 | |||
项目编号 |
C20170153 |
采购方式 |
询价 | |
项目公告日期 |
2017年3月30日 |
开标日期 |
2017年4月5日 | |
中标(成交)结果 |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山东科清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前黄疃村502号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肆万柒仟捌佰元(¥47800元) | |||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附件 | ||||
招标(采购)人 |
临泉县现代农业技术合作推广服务中心 |
联系人 |
高杰军 | |
地址 |
安徽省阜阳市临泉县城关镇城中社区 |
联系方式 |
13956755285 | |
代理机构 |
临泉县政府采购中心 |
联系人 |
唐 枫 | |
地址 |
临泉县政务新区党校东二楼 |
联系电话 |
0558-5398229 | |
评审委员会 |
程润泽、李虎、高杰军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若投标人(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法定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临泉县现代农业技术合作推广服务中心
临泉县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