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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远县2012年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2-5-29 11:23:0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确保完成市政府下达我县2012年主要污染物减排的任务,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污染物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突破口,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落实责任分工,动员各方面力量,扎实做好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减排目标

2012年我县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目标:COD减排100吨,氨氮减排100吨。

三、减排主要措施

(一)抓好县城污水处理厂的减排。污水处理厂是今年我县COD减排的重点。一是要完善污水处理厂的设施。必须在5月底前完成污水在线监控系统的验收。二是要继续抓好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切实提高城镇污水截污量,确保污水处理厂的实际处理污水量达到设计能力的75%以上,进口浓度达到设计浓度的60%以上。三是抓好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管理,规范运行操作,保证正常运转,确保完成COD减排100吨和氨氮减排10吨的任务。

(二)抓好明达功能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的清洁生产,改进生产工艺减排,确保完成氨氮减排90吨的任务。

(三)加大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力度。对新上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通过环保部门的验收;对有污染治理设施但不达标的企业,必须实行限期治理,早日达标排放。

(四)严格环境监管。加大环境监测监察力度,增加减排项目的监测监察频次,对监察中发现的超标排污行为,特别是对偷排漏排等恶意排污的要依法从严处理。

四、职责分工

(一)县环保局:负责对减排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牵头协调全县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负责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和减排任务的分配;加强对减排企业的日常监测监察,组织减排工作专项检查;负责资料的收集汇总;组织协调减排台帐的核查和送审。

(二)县发改委:负责将污染减排重点工程列入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研究制定淘汰落后产能的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县工信局:负责淘汰落后生产能力、设备和产品,取缔“五小企业”,组织实施关停、淘汰计划。

(四)县城建局(污建办):负责县城污水处理厂和配套污水在线监控系统的验收。抓好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切实提高城镇污水截污量,确保污水处理厂的实际处理污水量达到设计能力的75%以上,进口浓度达到设计浓度的60%以上。

(五)县工商局:对依法实施取缔关闭的企业在一周内吊销企业营业执照。

(六)县农粮局:督促规模化畜禽养殖业的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七)县矿管局:做好稀土矿资源综合整治工作,控制开采不符合产业政策、污染严重、水土流失严重的采矿和选矿企业。

(八)县统计局:提供全县相关统计资料。

(九)县财政局:加强对减排专项资金的监管。

(十)县监察局:负责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行政监察,对减排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部门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十一)县供电公司:对依法取缔关闭的企业在一周内停止供电;负责提供企业使用电量等有关资料。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是一项硬性任务,各有关部门要站在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确保减排任务的完成。

(二)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各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

(三)严格督查,确保成效。县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的完成情况定期进行专项督查,通报相关单位减排工作任务完成的工作情况,年终未完成减排任务的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责任。(安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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