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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水县2012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2-8-28 11:34:04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为全面落实2012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确保年度及“十二五”全县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的顺利完成,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2012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的通知》(宁政发〔2012〕137号)、《市政府关于印发绿色都市建设十大行动计划的通知》(宁政发〔2011〕276号),结合我县“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民生为先、统筹为要、生态为基,把污染减排作为调结构、促转型的重要抓手,作为落实“创新驱动、内生增长、绿色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进一步优化任务分工,细化工程项目,强化保障措施,积极推进结构减排、工程减排和管理减排,形成资源环境倒逼机制,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全县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COD)合计削减569吨,其中工业和生活源减排484吨,农业源减排85吨;水污染物氨氮(NH3-N)减排57吨,其中工业和生活源减排44.3吨,农业源减排12.3吨;气污染物二氧化硫(SO2)减排98吨以上;氮氧化物(NOX)减排153吨以上。

  (二)加快实施鹏鹞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积极推进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截污管网建设,扩大管网覆盖面,提高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形成减排支撑,确保减排任务的落实。

  (三)推进南京秦源热电有限公司、江苏汉天水泥有限公司尾气脱硝工程建设,力争2013年形成减排能力。

  三、重点支撑项目

  (一)化学需氧量(COD)减排项目:共27个,预计减排911吨。其中污水处理厂项目6个,预计减排457吨;结构减排项目14个,预计减排292吨;农业减排项目7个,预计减排162吨。

  (二)氨氮(NH3-N)减排项目:共27个,预计减排92吨。其中污水处理厂项目6个,预计减排37吨;结构减排项目14个,预计减排31吨;农业减排项目7个,预计减排24吨。

  (三)二氧化硫(SO2)减排项目:共14个结构减排项目,预计减排44吨。

  (四)氮氧化物(NOX)减排项目:共14个结构减排项目,预计减排51吨。

  减排具体项目见附件1、附件2、附件3和附件4。

  四、职责分工

  2012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按照部门职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分工。

  各镇(开发区):负责完成本辖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

  县工信局:负责“三高两低”整治企业中淘汰落后产能的结构减排目标任务。

  县住建局:负责推进县开发区及各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任务以及水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

  县环保局:负责全县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分解、现场指导、材料汇总等,负责“三高两低”整治企业中污染企业整治的结构减排目标任务。

  县水务局:负责鹏鹞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

  县农业局:负责全县农业源水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

  县监察局:负责对全县总量减排工作的效能监察,监督检查各减排部门和单位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落实情况。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实行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各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切实加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统筹协调,强力推进任务落实。

  (二)加强项目实施。各镇(开发区)、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突出污水处理厂及提标改造、截污管网以及中水回用、脱硫工程等重点项目,积极筹集资金,加大投入,明确机构,落实专人,加快实施,确保尽快形成新的减排能力;要统筹计划“十二五”期间各年度的减排工程,加强项目储备,为全面完成“十二五”减排任务奠定基础。

  (三)强化减排管理。对已建成的减排工程,要切实加强管理,保证稳定运行、稳定减排;对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项目,要按照规范要求,及时完善台帐资料,充分做好减排任务确认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强化督促检查。县监察、环保等部门对减排工作推进情况要进行阶段性督查,及时掌握、分析任务落实情况;对因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导致不能完成减排任务的单位,要在项目申报、资金补助、融资、评先评优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

  各镇(开发区)及县各责任部门按季度对各自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和减排工作情况进行自查,自查情况报县环保局。(溧水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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