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行业资料 >> 正文

宜都市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十二五”专项规划

发布时间:2012-8-23 11:44:0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一、“十一五”期间环境保护工作总体回顾

  (一)“十一五”期间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成就

  “十一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宜都市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项目开发为抓手,坚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并重,生态保护与生态建设并举,实事求是和分类指导相结合,经济社会与环境发展综合决策等多种措施,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宜都市GDP年均增长保持在25.9%的情况下,环保工作取得积极进展,较好的完成了“十一五”计划目标任务。环境污染加剧趋势初步减缓,环境质量局部得到改善,生态环境整体趋于好转,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工业污染源治理逐步加强,环保队伍监管能力得到提高,环境执法力度不断加大,环保投入逐步增加,群众环境意识明显增强。

  1、城市环境质量良好

  “十一五”期间宜都市环境空气质量良好。2010年宜都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获得有效日均值个数1095个,其中PM10365个,NO2365个,SO2365个,API指数≤100的天数有354天,优良天数率为96.7%。

  地表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宜都市渔洋河、清江、长江水质均达到地表水Ⅱ类水质标准,地表水达标率为100%;宜都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为长江,备用水源为清江。2010年全年从水源地取水量为1900万吨。监测表明宜都市饮用水源地水质均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城市声环境质量较好。2010年宜都市昼间均值为53.58分贝,城区内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均符合《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达标率100%。宜都市交通干线噪声昼间加权平均值为68.3分贝,达标率100%。

  2、污染减排取得阶段性成果

  宜都市成立了以市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的“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出台了《宜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意见》。将“节能减排”目标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与各乡镇政府及重点企业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市政府每年投入财政专项资金支持企业进行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通过建立节能减排准入制度、推广先进节能减排技术、实施节能监测和节能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等,确保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

  强化统计、监测、考核等污染减排三大体系建设,强化限期治理、排污收费、排污许可证等制度措施,不断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圆满完成了污染源普查及动态更新工作。通过实施污染源治理、开展环保专项整治、发展循环经济和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同时,将“节能减排”产品纳入政府采购目录,推广使用节能灯、节水阀、低排量汽车等产品,制定绿色消费和绿色采购制度,建立了绿色消费体系。通过倡导和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开展“节能环保进家庭、进社区”及“节能环保家庭”评选等活动,促进全社会积极响应“节能减排”。强有力的节能减排措施确保了“减排”目标的实现。通过推进节能降耗技术改造,建成了一批节能企业,单位能耗普遍下降。宜都东阳光化成箔有限公司采用无功补偿等节能技术,耗电量下降20%左右,每吨蒸气耗煤量减少12—16%,年节电65万度、节水150万立方米,产生节能效益300多万元,受到国家信息产业部推广。“十一五”期间,全市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十五”期末下降20%。

  “十一五”期间,宜都市实施重点减排项目36个,共计投资48675万元。其中,化学需氧量重点减排项目14个,共计投资25810万元,实现化学需氧量削减量3170.68吨,扣除新增量2687.09吨,净减排483.59吨。到“十一五”末期全市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 3200吨,在2005年基础上下降13.13%,完成宜昌市下达的减排任务,实现“十一五”化学需氧量总量控制目标。二氧化硫重点减排项目22个,共计投资22865万元,实现二氧化硫削减量1844.62吨,扣除新增量1244.96吨,净减排599.66吨。到“十一五”末期全市二氧化硫排放量不含宜昌东阳光火力发电有限公司总量为5180吨,在2005年基础上下降10.38%,完成宜昌市下达的减排任务,实现“十一五” 二氧化硫总量控制目标。

  3、以工业污染防治为龙头,着力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

  宜都市以工业污染防治为龙头,持续开展了环保专项整治,不断加大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十一五”期间,设置了北至陆城中心城区、南邻洋溪镇区、向东延伸至长江边、向西延伸至宜华一级公路湖北宜都工业园区和位于宜都红花套镇和高坝洲镇宜都工业园区清江北岸组群红花套高坝洲分区,实施工业企业“退城进园”。通过落实扶持政策和环境准入制度,强化指导和跟踪服务等措施,加快促进工业项目向工业园区集中,推动企业向园区聚集,实施污染集中治理。新上项目原则上要求进入园区建设,不仅共享了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等基础设施,也大大减少了土地占用,减缓了对环境的影响。

  宜都市强化工业企业污染防治,持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对23家企业实行了挂牌督办。加大了执法力度,对一批违法企业实施了行政处罚。持续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一批环境问题得到了彻底解决。对19家非法小竹麻加工企业举行处罚听证,有效遏制了小造纸厂死恢复燃的势头。通过狠抓挂牌督办企业的污染治理,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难啃的环境问题得到了彻底解决。

  开展工业企业环保达标整改行动,建立了“领导挂帅、分片负责、全员上阵、定人定厂”的企业环保管理长效机制。在宜都市重点企业开展了《企业环境监察员制度》试点等工作,强化企业自身环保管理,重点对工业企业落实环境管理制度、规范环保档案、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建立健全环境应急预案等,开展“创模”达标整改行动,从而全面确保辖区内重点工业企业排放的污染物稳定达到相关控制标准。

  4、加强农村生态家园建设,开展农村环保工作试点。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加强了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优美乡镇建设、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工作。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宜都市把“一池三改”(建沼气池,改厨、改厕、改圈)为核心的生态家园建设作为农村环境保护的切入点和突破口,不断加大投入,使生态家园建设步入整体推进、全面建设的新阶段。实施“一池三改”2.25万户、农村庭院净化3.5万户,适宜农户沼气入户率达到48%,太阳能热水器入户率达到34%,逐步形成了“猪—沼—果”等生态农业模式。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综合治理,积极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有效防治了农业和农村面源污染。

  积极开展创建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活动。“十一五”期间,宜都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原国家环保总局等部门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推动全省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创建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活动,一批乡镇和村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得到了明显加强,环境管理能力不断提高,区域环境面貌得到有效改善。宜都市成为全国“农村环保小康行动试点县(市)”。宜都市聂家河镇和宜都市袁家榜村分别被国家环保部授予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和国家级生态村称号。

  5、全力推进宜都城市建设,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十一五”期间,宜都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累计投资3亿余元用于城市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等项目建设。已建成陆城污水处理厂和枝城环城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3.5万吨;建成吴家湾垃圾填埋场,红花套镇污水处理厂正在建设中。宜都市2010年城区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138万吨,处理城市污水量为970万吨,全市生活污水处理率85.24%; 2010年宜都市共产生垃圾量为5.84万吨,垃圾无害化处理量为5.84万吨,无害化处理率约为100%。

  同时,宜都市不断加强对环保基础设施的管理,处理处置水平不断提高。按照新修订的《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实施了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处理项目建设,配合宜昌市环保局在华新水泥宜昌公司对污水处理厂污泥进行预处理后,作为水泥厂原料掺混焙烧,实现了污泥的安全处置和综合利用,节约了处理成本,为全国污泥处置探索了成功经验。

  加强生态基础设施建设和保护。全市耕地保有量2.91万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47万公顷。森林覆盖率57.8%,城市绿化覆盖面积达到442.5公顷,公共绿地面积达到387.2公顷,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2%,绿地率达37%、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2.5平方米。宜都市建成省级森林公园1个,省级自然保护区3个,宜昌市级湿地保护区3个,保护面积8473公顷。

  6、不断加大环保投入,环境监管能力不断提升

  “十一五”期间,宜都市环保能力建设投入不断加大,环保监管能力全面提升。制定并发布了《宜都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积极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应急反应速度和处理能力进一步提升。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危险废物转移、处置管理,逐步规范了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处置的运行管理,加强了辐射环境管理,核与辐射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加大企业应急管理和风险排查力度,对所有化工企业和沿江排污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和环境污染事故隐患拉网式排查,有效防治了环境污染引起群体性事件和因安全事故引发环境污染事件。宜都市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了多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进一步提升了反应速度和应急处理能力。几年来,全市范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

  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环保管理制度和机制,环保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宜都市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意见》等,切实把环保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建立了“领导挂帅、分片负责、全员上阵、定人定厂”的企业环保监管长效机制。面向社会聘请义务环保监督员,不断拓宽环保公众参与渠道,强化环保社会监督。

  “十一五”期间,环境执法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不断得到提高,工作条件逐步改善,执法手段和执法能力得到加强;宜都市环境监测站结合省里统一配备大型实验仪器和车辆,监测能力得到提高,完成了全市境内3条主要河流的水质监测点位、市区环境空气、噪声监测点位的工作,形成了能表示我市环境质量状况的监测框架。宜都市还建成了大气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实现了大气环境质量日报、周报和月报。环保法制、科技、宣教工作得到强化,环境监测应急能力得到了提高。

  (二)“十一五”期间环境保护工作存在的不足及分析

  “十一五”宜都市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突破性的发展和进步,但与新形势下环境保护要求,宜都市在全省率先进入全国“百强”,率先实现全面小康,成为中部地区经济强市的经济发展战略要求存在差距,要实现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污染物减排目标顺利完成和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切实有效,是未来五年或更长一段时间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

  1、生态文明建设对新时期环保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我国当前经济整体已经处于工业化中期的后半阶段,工业化进程虽然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也面临着各种问题和矛盾。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建设生态文明的重大战略思想,是对我国处于工业化中后期既要考虑快速发展又要注重科学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

  在探索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发展道路的过程中,宜都市面临着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经济总量不断扩大、资源相对不足、环境承载力弱的困境,环境承载力越来越成为经济发展规模和发展空间的主要制约因素,如何构建适应生态文明建设的环保体系,在“十二五”时期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取得重大进展,单位GDP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大幅下降,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都是“十二五”时期迫切需要研究解决的重大课题,对环保工作的创新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污染物产生量较大幅度增加,减排任务艰巨。

  “十二五”期间全市生产总值预期年均增长15%,到2015年将达到370亿元,化工、造纸等行业的比重将进一步提高,污染物的产生量将有较大程度的增加。由于宜都市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不会根本改变,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等主要污染物将呈继续增长的态势,特别是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仍处于较高的水平,仅火力发电行业的二氧化硫产生量将达到46884吨,氮氧化物产生量将达8677吨。全市目前还处于工业化中期的初始阶段,能源消耗以煤炭为主,产业发展以资源密集型和资本密集型为主,资源消耗量和污染物排放量大,经济增长主要依赖物质资源消耗的状况未得到根本改变,经济发展受市场、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制约的矛盾依然突出。

  宜都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按宜昌市的要求,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在2010年的基础上须削减7.5%,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在2010年的基础上须削减10%,经济的快速增长将为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带来更大压力。

  3、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尚未有效控制

  宜都市生态保护与资源开发的矛盾尚未得到有效解决,尤其是松宜矿区的煤矿和高岭土矿的不断开采,给生态环境带来的压力加重;资源开发区的植被破坏和水土流失严重,边治理边破坏的现象依然发生;土壤污染带来的不利影响逐渐显现。

  4、当前的环境质量与人民群众的要求有一定差距

  根据“十一五”期间的环境监测数据表明:城区的首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全市的大气污染特征属粉尘性污染;城区降尘的月均值超标率为100%;城区的降水pH的均值低于5.6,酸雨出现频率虽然呈逐年下降的趋势,但是预计“十二五”末期酸雨的频率仍然为62.5%。水污染形势尚未得到有效控制,主要河流、水库的污染仍突出;全市机动车量明显增加,机动车尾气污染问题日益突出,整体空气污染由煤烟型逐步向复合型、多元化趋势发展;城市建筑施工、工业生产和社会生活噪声扰民现象时有发生;全市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仍然较低,医疗垃圾未得到有效处理,构成安全隐患;城区和各乡镇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的保护任务艰巨。上述环境空气质量问题在我市部分重点区域表现的尤为突出,与人民群众的环境诉求还有一定差距。

  5、农村面源污染问题日益突出

  宜都市农村面源污染种类繁多,产生量大,分布面广。最突出地表现在生活污水、畜禽养殖废水污染加重,严重影响流域水质。此外,农业生产中化肥、农药的过量使用造成局部地区地力衰退;农村垃圾、人畜粪便、作物等固体废弃物未经处理,随意丢弃;农村规模化畜禽养殖业治理不完善,规模化畜禽养殖业污染已成为一个突出的问题。

  6、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与宜都市城市发展不相适应

  全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政策不配套,管理体制相对落后。大部分乡镇还没有城市污水集中处理厂,医疗垃圾还没有得到有效处置。到2015年,主城区建成区面积达到18平方公里,常住人口40万人左右,城镇人口24万人,城市居民饮用水安全、污水处理、垃圾处置等问题将更为复杂,城市基础设施严重落后的局面将更加突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远远不能适应城市化进程和环境保护的需要,已经成为制约环境质量改善的瓶颈。

  7、环保投入不足,环境监管能力任重道远

  宜都市工业技术水平总体与先进地区相比比较落后,污染物负荷较高,普遍存在着“先污染后治理”的现状,大大增加了污染治理的成本;部分企业环保投入不足,企业环保设施不健全,或建后无法正常运行,存在物耗、能耗、污染负荷“三高”问题。

  宜都市已经进入环境污染突发事件高发时期,环境污染呈现结构型、复合型和压缩型特点,环保部门任务越来越重。环境保护法规体系尚待健全,污染监控体系尚未完全建立,应对处置突发重、特大环境事件的能力不足,环保部门执法装备匮乏,难以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及时有效查处。自动化监测的能力较低,基本上采用人工监测为主,环境监测及传输能力落后,全市监测系统尚没有建立起信息互联网络,工业在线监测监控不完善,环保监控难以适应环保工作的要求。

  二、“十二五”环境保护面临机遇和挑战

  《宜都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确定宜都市在“十二五”期间要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大力发展现代产业体系,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努力把宜都建成中部地区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自主创新示范基地、优质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现代物流和综合交通运输枢纽,使宜都成为全省经济要素富集、充满创新活力的重要增长极,成为中部地区经济强市;顺应城市发展的基本规律,抢抓长江经济带开放开发机遇,主动融入“宜荆荆”城市群和宜昌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充分利用宜都地理、交通、文化优势,全面提升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拓宽城市规模,优化产业布局,促进区域联动。整合各种经济社会资源,全面打造宜都城市的个性和特色,努力把宜都建成经济发达、功能完善、文化繁荣、环境优美、宜居宜业的现代化新兴城市,建设成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现代化中等城市;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充分保障社会就业,让人民过上更加富足的生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民权益。健全基层民主,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让人民安居乐业。提高市民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形成比较完善的国民教育体系、科技和文化创新体系、全民健身和医疗卫生体系,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着力改善生态环境,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不断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全面建成小康县市。确定到2015年,地区生产总值、财政总收入、规模工业总产值各翻一番,在全省率先进入全国“百强”,率先实现全面小康,基本实现城乡一体化为发展目标。

  “十二五”时期,既是宜都市经济发展战略机遇期,也是环境问题凸显期;既是环境压力最大的时期,也是环境保护的黄金发展期。总体上看,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是一个机遇和挑战并存、机遇大于挑战的形势。

  (一)全市经济的高速发展为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

  1、当前我国把环境保护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大历史任务,强调保护环境与经济增长并重,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同步,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与必要的行政办法解决环境问题,将环境保护摆上了十分突出的战略位置。宜都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为基本要求,以提高城乡人民生活水平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定不移地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深化改革开放,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努力把宜都建设成为中部地区经济强市、现代化中等城市、全面小康县市的指导思想为宜都环境保护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2、科学发展观强调以人为本,要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思想基础和政治保障。宜都市在“十二五”期间将把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创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着力打造富有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着力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确保转变发展方式实现重大进展,城市转型升级迈出重大步伐,富民强市建设实现重大突破,和谐社会建设取得重大成效;把开放发展作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主战略,不断拓展对外开放广度和深度,以开放促改革,以开放促发展,以开放惠民生。通过招商引资、引进人才,为现代化建设提供必要资金、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优秀人力资源。继续营造开放透明的法律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稳定有序的经营环境,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把统筹发展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要求,正确处理经济与社会、城市与农村的关系,着力消除城乡间生产要素有效流动的障碍。把城镇化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支撑,引导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有序转移,努力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社会保障一体化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把改革创新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持久动力,不断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以科技进步引领产业升级,实现创新与转型的有机统一。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坚持全方位多区域合作,合理集聚调配资源要素,增强经济发展内在活力;把绿色发展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方略,以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方式转型为主线,积极探索绿色低碳生产模式、消费模式和城乡建设模式,倡导绿色消费,促进绿色增长。创新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发展的体制机制,着力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把改善民生作为和谐社会建设的重中之重,把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归宿,把富民放在更加优先的位置,把增加人民福利、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放在重要位置,更加注重社会建设,健全社会保障,完善社会管理,扩大公共服务,促进公平正义,在共建中共享、在共享中共建,实现富民与强市的有机统一。宜都市的五个发展原则标志着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构建和谐宜都,已成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之一,为环境保护创造了新的历史机遇。宜都“十二五"经济快速发展,人均GDP以14.5%的比例逐年增长,进入中等收入水平,将为环境保护快速发展提供了充分的财力保障。

  3、宜都市委、政府坚持工业强市,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打造产业集群,扩大工业经济规模,提升企业和产品竞争力,完善新型工业化产业体系,加快推进宜都新型工业化的发展方略为宜都环保工作的快速发展创造了外部环境。

  “十二五”宜都市将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推进园区集约发展,把园区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两型社会”建设的先导区,围绕打造“500亿园区”目标,科学规划,完善设施,创新体制,不断提高园区规模化、集约化水平。进一步优化园区布局。按照“设施共建、产业共树、资源共享、生态共创”的发展思路,把园区开发与城乡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保共建紧密结合起来,推动企业向园区集中、要素向园区集聚,促进产业合理布局、资源集约利用。实施“专业园区培育工程”。构建“一廊(沿江经济走廊)、五园(东阳光工业园、化工建材园、清江绿色农产品加工园、机电产业加工园、陶瓷产业加工园)”产业空间布局,加快适应产业特点的基础设施及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提高特色园区专业化、规模化水平。到2015年,建成2个产值过200亿元的产业园区、3个产值过50亿元的专业园区。

  在这个过程中,宜都市将积极推动工业结构优化升级,按照建设优质原材料基地、先进制造业基地、“两型产业”示范基地的产业定位,全力推进优势产业集群工程,正确把握和处理好保增长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系、城市建设与产业升级的关系,坚持发展高新产业与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并举,大力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综合实施提速增效、提档升级、技改扩能等手段,推动新兴产业提升发展、传统产业优化升级。

  以国家新兴产业发展战略为导向,全力发展新兴产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已成为全社会共识,有利于解决可持续发展资源环境瓶颈的制约,为宜都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产业结构全面升级、从结构上减少污染物排放,从根本上降低污染物总量开辟了重要途径。

  4、《宜都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确定宜都市在“十二五”期间要完成“全力争创环保模范城市”的任务为宜都环保提档升级提供了舞台。开展省级环保模范城建设,将充分发挥“市委市政府领导、人大政协监督、环保部门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高效环境管理体系,将环境保护的工作的各项要求和任务传导到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上来,积极推动全市各级政府和部门的创建工作,通过“创模”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和升级,实现宜都全市环境质量的持续改进,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提升区域可持续发展水平。

  (二)“十二五”环境保护面临的挑战

  “十一五”宜都市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突破性的发展和进步,但与新形势下环境保护要求,与把宜都建设成为中部地区经济强市、现代化中等城市、全面小康县市的要求还存在差距,要实现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污染物减排目标顺利完成和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切实有效,是未来五年或更长一段时间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

  1、2010年全市的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排放量分别为3277.29吨、711.48吨、52535吨和11206.3吨。今后五年,宜都市经济增长主要依赖物质资源消耗的状况未得到根本改变,经济发展受市场、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制约的矛盾依然突出,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的压力较大。2015年“十二五”期末宜都市主要污染物控制目标分别为化学需氧量排放量2949吨,氨氮排放量为658吨,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5603吨,氮氧化物排放量为7638吨;“十二五”宜都市的主要污染物削减目标:在2010年的基础上化学需氧量的排放总量削减10%,氨氮的排放总量削减7.5%,二氧化硫的排放总量削减70.3%,氮氧化物的排放总量削减31.8%。

  2、宜都市生产力水平相对较低,尤其是一些中小企业和部分老企业,技术装备落后,生产工艺粗放,经济效益低下,考虑到吸纳就业和社会稳定等多种因素,经济方式的转变不可能短时间内全部完成,工业污染防治的任务十分艰巨。

  3、宜都市“十二五”期间将开展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工作。对照湖北省环保模范城市27项考核指标,宜都市2010年度达标25项,不达标2项。同时,“十二五”期间,宜都市在推进城镇化进程中,城市人口快速增长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的双重矛盾,将对实现城市环境质量优化改善目标带来很大困难。

  4、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将改变原有生产方式,出现新的环境问题,农业严重的面源污染和生态破坏,农村养殖传统的生活方式和脏、乱、差的环境现状等“三农”环境问题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的要求,都将成为“十二五”环保工作认真研究解决的新课题。

  5、新型环境问题日显突出:一是生物技术对生态环境影响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二是大量的新化学物质可能成为自然系统中新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三是大量的产品类废弃物和污水、废气处理所产生的污泥等二次污染物急剧增加;四是细颗粒物污染问题严重、能耗加剧;六是受污染土壤的面积扩大,污染程度有加重趋势。

  6、宜都市环保部门基础薄弱,人员偏少,装备落后,经费紧缺,与当前纷繁复杂的环保任务不相适应,这是全市环保工作面临的最大困难和严重挑战。

  未来五年,全市面临着不仅要解决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遗留的历史欠账,避免爆发大的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维持基本的生态环境稳定,而且还要面对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所带来新的资源环境与生态压力,环境保护面临着支撑经济发展和改善环境质量的双重责任,任务十分繁重。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必须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抓住机遇,利用机遇,化解矛盾,克服困难,在发展中解决环保问题,在发展中同步提高环保工作水平,实现宜都环保的新跨越。

  三、指导思想、编制原则和编制依据

  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十二五”期间,是宜都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是加快全市发展和社会进步,进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改革开放重要战略机遇期,环境保护面临着减轻环境污染和遏制生态恶化趋势的重要时期。充分认识当前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环境状况,紧紧抓住经济发展的历史机遇,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促进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走出一条经济持续发展、社会全面进步、资源永续利用、环境不断改善、生态良性循环的发展道路,是“十二五”乃至今后一个时期环境保护工作重要而艰巨的任务。安排制定好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对于推动全市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拓宽发展空间,增强发展后劲,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一)指导思想

  “十二五”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紧紧围绕生态市建设,继续削减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强化环境空气和水污染防治,全面改善环境质量,保障全市生态环境安全,初步形成有利于节约能源资源和环境保护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形成社会全面进步、经济协调健康发展、环境质量良好、城市优美整洁、适宜人居的现代化生态城市。

  (二)编制原则

  统筹兼顾,民生优先。坚持以人为本、人与自然和谐的原则,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遵循自然规律,坚持走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道路,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城镇和产业,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推动低碳经济,推行清洁生产。将环保作为经济结构升级与战略调整的重要抓手,从区域整体的角度综合解决环境民生问题,实现区域协调发展。从公众对环境的基本需求出发,以公众参与为协调手段,着力解决与民生相关的突出环境问题,改善环境质量,防范环境风险,促进社会和谐。

  预防优先,防治结合。坚持源头预防,在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政策和规划的研究制定过程中充分考虑环境容量;坚持环境优先,以保护环境优化经济社会发展;坚持全过程预防,在生产、流通、分配和消费的各个环节融入环境保护;坚持高效治理,不断提高治污设施建设和运行水平;加快解决历史遗留的环境问题,消除环境安全重大隐患。

  分类指导,分区推进。需要在遵循区域主体功能定位、落实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的情况下,分区控制,合理调整产业布局,分阶段、有步骤地开展工作。

  政府主导,综合推进。强化环境保护的政府责任,力争做到目标与任务,政策与投入匹配。综合运用经济、技术、行政、法律等综合手段,构建政府、企业、社会相互合作和共同行动的环境保护新格局。

  (三)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8、《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

  9、《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

  10、《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

  11、《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

  12、《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鄂发[2009]25号)

  13、《湖北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

  14、《湖北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编制要求》

  15、《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推进创建环保模范城市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09]78号)

  16、《宜昌市环境保护“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

  17、《宜昌市“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编制要求和技术方法》

  18、《宜都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

  19、《宜都市2006-2010年环境质量报告书》

  20、《宜都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

  21、宜都市环境保护局“十一五”期间工作总结(2006年--2010)

  四、“十二五”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目标和指标体系

  (一)总体目标

  围绕建设全国生态文明城市的目标,以节能减排为重点,加快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全面推进生态建设和保护,稳步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全力争创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到2015年,宜都市重点地区的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保护得到加强,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强度明显下降;城市环境质量、城市集中饮用水水源和农村饮水水质、市域内地表水水质保持稳定;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生态功能逐步恢复,农村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环境监管能力进一步提升,形成环境保护长效机制。

  (二)指标体系

  “十二五”总体指标体系主要体现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的,突出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的方针,包含环境质量、污染总量控制、生态保护、环境监管能力和环保投资五大指标。

  1、环境质量

  (1)水环境

  宜都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供水水质达标率稳定达到100%;地表水国控断面达到Ⅱ类水质标准以上的比例为100%,其余控制断面达到地表水相应功能区要求的比例为100%。

  (2)大气环境

  宜都市区空气质量稳定改善,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级天数达到全年天数的90%以上;宜都市各乡镇空气质量逐年改善;农村地区空气环境质量保持稳定;酸雨恶化的趋势得到缓解,酸雨频率降低10个百分点;烟尘控制区覆盖率达到90%。

  (3)声环境

  宜都市各乡镇区域环境噪声的平均值控制在昼间55 dB(A)以内;城市交通噪声平均值控制在昼间小于70dB(A)以内;城区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到100%

  2、污染总量控制

  强力推进节能减排,把发展低能耗环保型产业作为产业调整的重点方向,推行绿色税收、绿色信贷,扩大政府绿色采购。引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环保型企业,大力推广应用节能环保新技术,实施主要污染物深度处理和有效监控,引导工业污染源的治理从末端治理向源头全过程控制、从单纯治理向调整结构的方向转变。

  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目标,实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进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循环经济发展。以工业园为载体,以化工、建材、电子材料等产业为重点,推进资源、能源在企业内小循环、产业间中循环、园区内大循环的发展模式,着力加强循环经济技术研发、示范推广和能力建设,组织实施一批尾矿、磷石膏、粉煤灰等综合利用技术。

  加强工业园区大气环境治理。淘汰落后产能,加强对重点企业耗能、排污在线监测,积极探索建立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的产业发展模式。引导农民转变生产方式,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完善城市功能,加快城镇污水收集管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0%;到2015年,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处置率达到100%;城市固体废物(含医疗废物)得到全面妥善处理,实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达标率达100%。

  水和大气的主要污染物“十二五”控制目标为:化学需氧量的排放总量为2949吨;氨氮的排放总量为658吨;二氧化硫的排放总量为15603吨;氮氧化物的排放总量为7638吨。详见表1。

表1“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控制目标及削减量

年份

化学需氧量(吨)

氨氮(吨)

二氧化硫(吨)

氮氧化物(吨)

2010

3277.29

711.48

52535

11206.3

2015

2949

658

15603

7638

削减率

10%

7.5%

70.3%

31.8%

 3、生态保护

  围绕打造绿色宜都、森林城市、低碳城市,着力建设蓝天碧水、山川秀美的优美环境。加快生态示范市的建设步伐,使生态环境得到良性发展。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退耕还林工程、天然林保护工程、长江流域防护林工程等,促进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和湿地保护,做好野生动植物保护。加强资源开发监管,强化资源开发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加大土地、矿产、森林、水、生物、旅游等重点资源开发的生态保护执法力度,严格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针对矿山、取土采石场等资源开发区、大型项目建设区的裸露工作面开展生态恢复,防治水土流失。

表2 宜都市生态功能区划分结果一览表

序号

分区

所在地区

生态功能保护与控制对策

01

宋山

自然保护小区

高坝洲镇

严禁破坏生态现状,重点保护游隼、红白鼯鼠、小麂等野生动物

02

梁山

自然保护小区

潘家湾土家族乡

严禁破坏生态现状,重点保护野生腊梅、吞兰等野生植物和树桩资源及林麝、红富锦鸡等野生动物

03

龙山

自然保护小区

陆城

严禁破坏生态现状,重点保护红腹锦鸡、白鹭、小灵猫等野生动物

04

高坝洲库区湿地自然保护区

高坝洲镇

严格按照自然保护区规划,执行核心区、缓冲区、试验区的功能划分,重点保护人工湿地生态系统及白鹭、林麝等野生动物

05

熊渡库区湿地

自然保护区

聂家河镇

严格按照自然保护区规划,执行核心区、缓冲区、试验区的功能划分,重点保护人工湿地生态系统及白鹭、林麝等野生动物

06

大溪库区湿地

自然保护区

红花套镇

严格按照自然保护区规划,执行核心区、缓冲区、试验区的功能划分,重点保护人工湿地生态系统及白鹭、林麝等野生动物

 全市有林地面积达到143.6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60%,森林蓄积达到308.5万立方米,重点生态公益林面积31.78万亩,自然保护区面积3.6万亩,湿地保护区面积达到8.71万亩,道路绿化率96%。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省级自然保护区以及市级自然保护区的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重要生态功能区的主导生态功能得到保护。

  4、环境监管能力

  环境监察、监测的能力建设力争达到标准化水平;环境保护队伍、执法、监查、信息、宣教能力水平有所提高;建设全市环境应急响应系统;完善环境污染应急监测处置系统及应监测能力,重点工业污染源和城市污水处理厂自动在线监测系统进一步完善;环评和“三同时”执行率均达100%;排污费足额征收,征收面达到100%;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率达100%。

  5、环保投资

  “十二五”期间,宜都市环境保护投入占GDP的比例达到2.5%-2.7%。

  五、环境区划及功能分区

  (一)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

  1、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的分类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的规定,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为一类区、二类区和三类区。

  一类区是指县以上人民政府划定的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因国家政治、军事和为国际交往服务需要,对环境空气质量有严格要求的区域。

  二类区指城镇规划中确定的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一般工业区和农村地区。一般工业区指特定工业区以外的工业企业集中区,以及1998年1月1日后新建的所有工业区。

  三类区指特定的工业区,即冶金、建材、化工、矿区等工业企业较为集中,其生产过程排放到环境空气中的污染物种类多,数量大,且其环境空气质量超过二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浓度限值,并无成片居民集中生活的区域。

  2、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的原则及要求

  (1)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的划分,应充分利用现行行政区界或自然分界线;

  (2)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宜粗不宜细,一、二类功能区不得小于 4平方公里;

  (3)环境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时,既要考虑环境空气质量要求,又要兼顾城市发展规划;不能随意降低原已划定的功能区类别;

  (4)三类区不应设在一、二类功能区的主导风向的上风向。三类区中的生活区,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可能,有计划地分期分批从三类区迁出;

  (5)各类功能区之间要设置一定宽度的缓冲带,缓冲带的宽度一般情况下一类区与三类区之间不得小于500米,其它类别功能区之间缓冲带宽度不小于300米。缓冲带内的环境空气质量应向要求高的区域靠。

  3、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结果

  根据上述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的原则及要求,结合宜都市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和总体规划,整个规划区域环境空气除宋山森林公园需作为特别保护的区域划为一类功能区外,其它规划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划定为二类功能区。乡村环境空气划定为二类功能区。

  (二)地面水环境功能区划分

  1、地面水环境功能区的分类

  根据《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规定,依据地面水水域使用目的和保护目标将其划分为五类。

  Ⅰ类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水质;

  Ⅱ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贵鱼类保护区、鱼虾产卵场等;

  Ⅲ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一般鱼类保护区及游泳区;

  IV类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也是我国地面水基本要求的水质;

  V类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2、地面水环境功能区划分的原则

  (1)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优先保护原则

  地面水环境标准中规定的五类水质功能区,以饮用水水源地为优先保护对象,在保证重点功能区的前提下,兼顾其它功能区的划分。

  (2)地面水环境质量宏观控制原则

  划分功能区不得影响潜在功能的开发和下游功能。对于可生物富集、环境累积的有毒有害物质造成的环境影响不在功能区划中予以认可。

  (3)保持现状使用功能原则

  水资源开发服从水资源保护,对现有河流的水质功能,未经技术论证和上级政府批准,不得降低其现状使用功能。

  (4)经济可行的原则

  对已超过水质功能的水域,在要求达到水质功能时,应考虑经济的可行性原则。

  (5)突出陆上合理布局,综合规划原则

  应突出污染源合理布局,使该水域功能区划与陆上工业合理布局,城市建设发展规划相结合,划分工作在水上,保护措施落实在陆上。

  (6)合理利用水环境容量原则

  改变排放方式,划分混合区及利用水文条件的季节特征等均为合理利用水环境容量的技术措施,是保证水环境功能目标实现的条件。

  (7)利于管理,实用可行原则

  划分的方案应实用可行,行之有效。有利于强化目标管理,有效解决实际问题。

  3、地面水环境功能区划结果

  (1)逐一划分的水环境功能区

  根据水环境功能区的划分原则和要求,结合各水体的使用功能,宜都市境内河流采取逐一划分的方法,确定水体功能区。宜都市主要水体功能区划是:宜都境内规划的排污口下游划分不同长度的混合区(3千米)执行Ⅲ类,其余执行Ⅱ类;清江宜都境内划分为饮用水源保护区执行Ⅱ类,其余河段执行Ⅲ类;渔洋河、九道河划为Ⅲ类水体;枝城白水桥至长江入口划分为工业园园区排污沟。

  (2)笼统划分的水功能区

  宜都市境内的水库、湖泊和堰塘,建议采取笼统划分的方法确定水体功能区。其中中型及小(一)型水库和具有饮用水功能的小(二)型水库划分为Ⅱ类水体;其余湖泊和以渔业养殖为主的堰塘划分为Ⅲ类水体。对于各水库、湖泊和堰塘的功能,应由水利部门拟定初步方案。

  (三)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划分

  1、噪声适用区的分类

  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规定,环境噪声标准共分为五类。

  0类标准用适用于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1类标准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乡村居住环境可参照执行该标准;

  2类标准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规划的商业区;

  3类标准适用于规划工业区和已形成的工业集中区;

  4类标准适用于城市道路干线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内河航道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铁路主、次干线和轻轨交通道路两侧区域。

  2、适用区划分的基本原则及要求

  (1)有效地控制噪声污染的程度和范围,提高声学环境质量,保障城市居民日常生活,学习和工作场所的安静。

  (2)以城市规划为指导,按区域规划的主导功能确定功能区,促进城市环境噪声管理和污染源的治理。

  (3)大型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旅游渡假区等划分为1类标准适用区,0类需特别安静的区域内及附近区域应无明显噪声源,区域界限明确,原则上面积不得小于1平方公里。

  (4)近期区域功能与规划目标相差较大的区域,以近期的区域规划用地主导功能作为噪声区划的主要依据,随着城市规划的逐步实现,及时调整噪声区划方案。

  (5)未建成的规划区内,按其规划性质或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结合可能的发展划定区域类型。

  3、城市噪声适用区划结果

  根据区域环境噪声区划的原则及规定要求,结合宜都市城市总体规划,宜都市城区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结果如下:

  宜都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共划分为1-4类4种噪声功能区,无0类功能区。

  1类功能区(即集中居民区和文教区)主要集中分布在陆城城区,为城河路以西,外环路以北,五宜路、城西路以东,清江路以南的区域;

  2类功能区(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规划的商业区)为外环路西北部,城河路以东,长江以南的区域;枝柳铁路以西,清江、九道河以东,城建规划控制区以北,规划路以西的区域,除1、3类规划区和上述2类区以外的城建规划区;

  3类功能区(规划工业区和已形成的工业集中区)主要东起城西路、五一路,南至外环路、城乡路,西北至规划路之间的区域;长江以西,规划隔离带以北,枝柳铁路、花溪河以东,规划路以南的区域;

  4类功能区(即交通干线)为城南路,清江路,双城路、松宜至华新宜昌水泥公司铁路线两侧。

  六、“十二五”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主要任务

  “十二五”期间是宜都市建设中部地区经济强市、现代化中等城市、全面小康县市,加快经济发展的关键时期,是实现绿色现代化的重要起点。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将把握环保工作的趋向和特征,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提高生态文明水平,统筹规划,突出污染防治、生态保护、能力建设三大领域,抓好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噪声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建设、省级模范城建设、农村环境保护、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八项任务,实施流域和饮用水源综合整治,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治理,生态和自然保护,省级模范城建设,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环保能力建设八大工程,使宜都市的环保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主要任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以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为抓手,全面提高环保工作能力和水平,切实改善全市环境质量

  环保模范城市是我国城市环境保护工作的最高荣誉,创模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环境保护激励性手段。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推进创建环保模范城市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09]78号)和湖北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与管理工作规定》(鄂环委办[2009]5号)等文件的通知精神,宜都市“十二五”期间将全面开展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通过创模,借各方之力推动城市环境保护工作,构建起“市委市政府领导、人大政协监督、环保部门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高效环境管理体系,形成全市上下、各部门和全体市民共同参与的环境保护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1、在全市全面深入开展“创模”工作是宜都建设成为经济强市、现代化中等城市,全面建成小康县市的一个重要内容。“十二五”期间宜都将顺应城市发展的基本规律,抢抓长江经济带开放开发机遇,主动融入“宜荆荆”城市群和宜昌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充分利用宜都地理、交通、文化优势,全面提升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拓宽城市规模,优化产业布局,着力改善生态环境,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不断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努力把宜都建成经济发达、功能完善、文化繁荣、环境优美、宜居宜业的现代化新兴城市和经济强市,建设成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现代化中等城市,全面建成小康县市。

  湖北省环保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分为5大类、27项指标,包括3项基本条件、4项经济社会指标、5项环境质量指标、8项环境建设指标、6项环境管理指标和1项参考指标。重点考核城市的污染减排、生态环境安全、经济增长水平、单位GDP的能源消耗水平和污染排放强度,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的质量,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环保投资指数、常规环保监管工作以及环保队伍标准化建设等情况。认真在全市开展“创模”工作,必须以科学规划为先导,以重点工程为支撑,制定切实可行的创模方案和工作计划,认真完成“创模”目标和任务,使环境保护成为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重点,将进一步提高环保部门在政府中的地位,突出环保部门的综合协调职能;通过“创模”,将极大推动城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高全市各界对环境保护的认识和重视程度,树立起环境优先的发展理念,促进了济结构的调整,使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进入良性循环轨道;通过创模,全市环保投入将得到大幅提升,环保部门的机构、队伍和能力建设大大加强。

  2、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围绕构建“生态宜都”目标,“创模”工作将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提出宜都市在“十二五”期间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目标和工作内容;进一步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生态环境保护为核心,加快发展引导和实现科学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

  3、紧紧围绕宜都市“十二五”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创模”将把生态经济理念贯穿于经济发展的全过程和各领域,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着力构建结构优化、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高、清洁安全、竞争力强的现代产业体系,将沿江现代经济走廊、沿江特色经济走廊和绿色经济走廊从地理单元上升到经济单元;积极探索和构建生态工业模式,在宜都沿江经济走廊建立生态工业园区示范区,以实施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为重点,建立园区之间和园区内企业间的“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生态产业链,构建物质流、能量流、信息流共享体系。通过以点带面,以点带线,逐步形成社会经济发展文明,生态保护良好、生态旅游发达、生态经济繁荣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总之,全面深入开展“创模”工作,将发挥创模高效环境管理体系,着力构建生态产业模式,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将会促进宜都经济结构转型和升级,实现全市环境质量的持续改进。

  (二)创新减排工作机制,全力推进减排工作向纵深发展

  “十一五”期间宜都市污染物减排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的综合作用日益显现。展望“十二五”,宜都市工业化、城镇化将快速发展,经济总量保持高速增长,能源资源消耗继续增加,环境容量有限的基本格局没有变化,同时,减排指标在增加、减排潜力在减小,在消化增量的同时还要持续削减存量,因此,“十二五”减排形势严峻、压力巨大。要全面完成“十二五”减排目标和减排任务,必须继续发挥好结构减排、工程减排和管理减排的协同效应,创新减排工作机制,理顺减排思路和工作方式,多渠道挖掘减排潜力。

  1.强力推进节能减排。把发展低能耗环保型产业作为产业调整的重点方向,推行绿色税收、绿色信贷,扩大政府绿色采购。引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环保型企业,大力推广应用节能环保新技术,实施主要污染物深度处理和有效监控,引导工业污染源的治理从末端治理向源头全过程控制、从单纯治理向调整结构的方向转变。引导农民转变生产方式,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加强工业园区大气环境治理。淘汰落后产能,加强对重点企业耗能、污染源自动监控,积极探索建立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的产业发展模式。

  2.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目标,实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进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循环经济发展。以工业园区为载体,以化工、建材、电子材料等产业为重点,推广资源能源在企业内小循环、产业间中循环、园区内大循环的发展模式,打造全省一流的循环经济示范园区。着力加强循环经济技术研发、示范推广和能力建设,组织实施一批技术攻关项目,重点研究开发中低品位矿选矿技术和尾矿、磷石膏、粉煤灰等综合利用技术。开发和推广农业循环实用技术,推进农业废弃物的资源化和产业化。建立以农村废弃物回收点为基础,以城镇可再生资源加工交易中心为重点,集回收、储存、分拣、处理、交易为一体的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体系。

  3、不断探索创新减排工作机制。一是促进减排工作从单纯的“项目减排”向“综合减排”转变,从工业污染防治、清洁能源推广、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新建项目准入、经济结构转变、环境专项治理等多方面来深入推进减排工作。二是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合理运用环保手段,明确减排重点和减排方向。在挖掘工程减排潜力的前提下更加注重结构减排,通过环保行政手段促进结构转型,同时充分发挥和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处理好减排任务执行的强制性和市场调节的灵活性。三是大力推动管理减排,强化和推动减排工作走向深入,加强现有装置、措施的管理,强化优化整改,积极推动区域间和企业间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机制,深度挖掘减排的实际潜力。四是理顺管理体制,合理协调各方力量。建立减排目标责任制,将减排任务分解落实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企业;进一步理顺减排监管体系,建立项目计划审核、现场督办及验收工作程序和规范,形成环保、监察部门综合协调减排督办机制;创新考核机制,运用激励手段,通过调整财税结构激励高能耗、高排放、高污染产业结构转型。

  (三)加强重点流域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建设,突出饮用水源地保护,确保饮用水安全

  1、全力推进重点流域、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和生态建设工程,实现流域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一是编制好《清江、渔洋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根据区域发展规划和地表水体承载力调整水环境功能区划,以重点流域、区域环境整治和生态建设作为重点,积极推进清江、渔洋河等重点流域、重点区域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二是坚持不懈地推进渔洋河、清江高坝洲库区的整治,抓好清江、长江及沿线的水污染治理。落实流域治理目标责任制和断面水质考核制度,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多渠道增加投入,加快整治工程建设。统筹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统筹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保证江河必须的生态径流。三是借鉴国内流域污染防治和系统管理先进经验,研究和制定区域联防治污机制;积极推进环境污染治理的市场化运营,充分运用经济杠杆引导社会资金参与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搞好政绩考核,实行环保问责制;协同日常监测、预警、监管、核查等,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手段,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四是是继续开展农村农村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调查和评估工作,强化城市饮用水源风险管理和城市应急管理,确保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2、确保实现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减排目标,改善水环境质量。以实现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分别减排10%和7.5%为突破口,优先保护饮用水水源地,加快治理重点流域污染,全面推进水污染防治和水资源保护工作。一是结合水环境功能区划调整,系统研究现有水源地和区域产业布局,科学、系统调整取排水格局,优化水环境安全格局。严格取排水安全管理。根据取水功能河段水质要求,实施严格的禁止和限制管理制度,实施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在重要和敏感区水域实施严格的在线监控管理。二是全面推进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健全饮用水安全防范体系。逐步开展重点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全分析。按照国家环境监测规范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进行水质全分析监测,并及时公布水环境状况。开展全市地下水污染现状调查,建立安全供水的保障体系。三是完善饮用水水源安全预警制。建立健全水源风险预警、水质安全应急处理、水厂应急处理以及城市应急管理的饮用水安全保障体系,确保饮用水源水质的全面达标。四是加快城市污水处理与再生利用工程建设。到2015年,各乡镇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不低于90%,全市污水处理能力达到5.5万吨/日。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要坚持集中和分散相结合,因地制宜,优化布局,大力推进技术进步和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要厂网并举、管网优先,并与供水、用水、节水统筹考虑。加强污水处理厂的监管,所有污水处理厂必须全部安装符合国家“十二五”控制污染因子要求的污染源自动监测系统,实现对污水处理厂运行和排放的实时监控。不断提高城镇污水收集的能力和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效率,保证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后的实际处理负荷,在一年内不低于设计能力的60%,三年内不低于设计能力的75%。切实重视、完善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处置。

  (四)多头并举,强力推行工业污染“全防全控”战略

  “十一五”期间,宜都市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控制,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严格总量控制和污染减排,强化工业污染防治和重点污染源限期治理,从生产源头和全过程较好地控制了环境污染。

  “十二五”期间,宜都市面临着工业经济快速发展、工业园区产业集聚的工业发展模式带来的环境问题,也面临着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开创污染物减排新局面以及新时期生态文明建设对环保工作更高的要求,因此,着眼于开展“全防全控”工业污染防控战略,实现产业发展与生态环境的协调。

  1、规划先行,全防全控。“十一五”期间,宜都市确定北至陆城中心城区,南邻洋溪镇区,向东延伸至长江边,向西延伸至宜华一级公路为湖北宜都工业园区,主要建设重要产业基地,积极创建生态工业园区,重点发展化工医药、建筑材料、电子材料、纺织、机械、热电行业;确定宜都红花套镇和高坝洲镇为宜都工业园区清江北岸组群红花套高坝洲分区,主要建设重要产业基地,重点发展农副产品深加工、机械电子、新型建材、生物工程和轻工行业区域。“十二五”期间将产业发展规划为先导,以《宜都工业园区规划环评》和《宜都工业园区清江北岸组群红花套高坝洲分区》为战略制高点,整合工业园区物质流、能源流、信息流等要素资源,推进产业集群发展,促进绿色经济和低碳经济的发展;加快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建立产业转移环境监管机制,提高准入门槛,新上项目全部进入园区发展和建设。

  2、建立经济和产业发展、资源能源节约、污染物排放联动诊断机制。把建设项目环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节能减排和清洁生产审核均作为环保验收的重要环节,强化环境考核传导作用,使污染物排放总量、污染物减排的倒逼机制能从末端延伸到中段和前段,发挥清洁生产审核的全过程控制作用,大幅度减少工业污染物产生和排放,促进发展方式转变。

  3、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改造能耗企业。以“双超双有”企业为重点,强制性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加大清洁生产技术推广力度,鼓励企业使用清洁生产先进技术。到2012年年底前,重点企业全部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做到时时远程在线监控和数据的同步传输。以建设大园区和发展大产业为契机,制定淘汰小型燃煤锅炉时间表,加速清洁能源集中供热工程,鼓励东阳光火电厂进行供热改造,深挖化工企业、水泥企业余热(气、压)节能发电工程建设。

  4、以发展大产业和建设大园区为契机,加强工业废水治理。严格执行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制度,全面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重点抓好国控重点企业的废水达标排放和总量削减。加快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重污染企业。进一步强化工业节水工作,制定高耗水行业废水排放限额标准,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在电力、化工、煤炭等重点行业推广废水循环利用,努力实现废水少排放或零排放。严格按照有关标准监测排入城镇排水系统的工业废水水质和水量,保证污水处理厂安全运行。

  5、以加快建设脱硫脱硝设施为重点,防治大气污染。

  以确保完成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减少70.3%和31.8%的目标为突破口,遏制酸雨发展,努力改善城区和各乡镇空气环境质量。

  1、以颗粒物特别是可吸入颗粒物作为全市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加快城区工业污染源调整搬迁,集中整治低矮排放污染源,重视解决油烟污染。加强建筑施工及道路运输环境管理,有效抑制扬尘。

  2、提高全市清洁能源比例和能源利用效率,大力开展节能活动。因地制宜地发展集中供热,在城区内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实施燃煤电厂脱硫脱硝工程。实施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防治规划,重点控制高架源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超过国家二氧化硫排放标准或总量要求的燃煤火电厂,必须安装烟气脱硫脱硝设施。“十二五”期间,加快现役火电机组脱硫脱硝设施的建设,综合改善城市空气环境质量。加快水煤浆、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的推广和使用,全面淘汰燃煤锅炉。

  3、加强工业废气污染防治。以国控重点污染源为重点,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制度,加快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促使工业废气污染源全面、稳定达标排放,实现增产不增污。工业炉窑要使用清洁燃烧技术,以细颗粒污染物为重点,严格控制粉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排放。开展新一轮的除尘改造,推广使用高效的除尘设施。继续抓好煤炭、化工和建材等行业的废气污染源控制,对重点工业废气污染源实行自动监控。大力推进煤炭洗选工程建设,推广煤炭清洁燃烧技术。

  (五)以生态文明建设为主线,全面开展农村环境保护,推进城镇生态化建设

  1、建设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以重要水源保护区、生态屏障建设区、水土保持的重点预防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区为重点,加快建设和完善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构建区域生态安全屏障。强化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提高保护区建设管理水平。根据自然保护区建设规范化要求,建设一批自然保护区管护示范工程,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初步开展自然保护区生态监测工作。

  2、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发展生态农业,优化农业增长方式。

  (1)继续全面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开展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大力推进改水、改厨、改厕,建立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系统,因地制宜处理生活污水,保护农村饮用水源,改善农民生活与生产环境,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深入开展创建文明生态村活动,到2015年,宜都市50%的乡镇达到省级环境优美乡镇标准。全面开展生态村创建,每年评选一批生态环保户。创建2个省级生态乡镇,10个省级生态村。

  (2)着力开展农村环境联片整治,积极推进农村环保工作。努力争取农村环保项目资金,促进建制镇、重点集镇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以户为基础、以村为单元,实施整村推进、综合建设、连片治理战略,加强“一池三改”生态家园建设,积极开展县城城郊结合部的环境整治工作。

  (3)认真探索农村环保工作新方法、新思路,以点带面,推广应用农村污染防治实用技术,推动农村污染防治示范工程。加强农用化学品环境安全管理,促进农业生产模式在耕地利用与保护从传统粗放型向现代集约型转变,促进农药、化肥、农膜等农用化学品投入从经验低效型向精准高效转变,提高化肥利用率、优质有机肥料施用量、低毒高效农药及生物农药施用量,减轻农业面源污染;控制集约化畜禽养殖污染,建立服务于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数据库,在全市范围内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按建设项目有关规定和规划定点要求规范养殖场的建设,对养殖场(户)污染进行综合整治,推行清洁生产和生态化养殖。

  (4)控制农业面源污染。进行小流域综合治理,控制水土流失。开展农村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的试点、示范。推广科学施用农药、化肥,提高农药、化肥利用效率。推动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基地建设,大力发展节水农业和生态农业。推广农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大力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加大规模化畜禽养殖业的污染治理力度,以沼气建设为纽带,合理利用秸秆资源,提高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从源头和生产过程有效控制面源污染。

  3、强化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坚持保护优先、开发有序的原则,抓好长江、清江流域的水利开发等重点开发规划和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有效控制开发建设中的水土流失。加大生态保护执法力度,打击破坏生态的违法活动。因地制宜,实施不同类型矿区的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和重建示范工程,开展矿山土地整治与复垦、“三废”的综合处理与利用,新建矿山的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矿区土地复垦率必须达到100%,历史遗留矿山的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矿区土地复垦率达到50%左右;强化对渔洋河以及坡地农田开垦区等水土流失严重和地质灾害频发区等水土流失重点监督与执法体系,开展以水土保持为核心的生态恢复与重建。

  4、强化土壤和重金属的污染防治,基本建立污染防治监督管理体系。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摸清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提升土壤作为环境要素的地位;基本建立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体系,建立污染土壤风险评估和环境现场评估制度;开展全市重污染场地调查,制订优先治理与修复计划,组织开展治理修复试点示范工程;建立土壤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完善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对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重金属污染超标耕地实行综合治理,污染严重且难以修复的耕地应依法调整用途。严格控制主要粮食产地和菜篮子基地的污水灌溉,加大对菜篮子基地的环境管理。

  (六)加强全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与监管,全面提升环保硬件能力

  1、加快全市及重点乡镇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全市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的运营管理。一是加快全市及重点乡镇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提高全市城市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集约化程度。二是加快全市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建设,全部污水处理厂具备脱氮除磷、除臭功能,提高现有污水处理厂的负荷率,延伸污水收集管网的建设,提高污水收集率;强化污水处理厂污泥的处置与综合利用,现有垃圾处理系统中增加电子垃圾收集分拣、餐厨垃圾处理设施。2015年内全市每个乡镇拟建设一座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全市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0%。

  2、加强固体废物管理和综合利用,全面提升危废和辐射环境管理。一是研究制定固体废物管理办法,探索建立综合利用鼓励机制。加大对磷石膏、粉煤灰等产生量较大工业固废的综合开发利用技术研发力度,实现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工业技术产业化;二是全力推进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重点推进煤矸石、粉煤灰、化工废渣、尾矿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到2015年,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处置率100%。推进建筑垃圾及秸秆、畜禽粪便等综合利用。建立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三是实施医疗废物处置工程。按照国家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要求,完善医疗废物集中处理收费标准和办法,建立医疗废物收集、运输、处置的全过程环境监督管理体系,实现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置。四是强化危险废物运营和监管,提高危险废物管理能力和水平。开展不定期专项检查,严格执行申报登记制度、转联单制度和经营许可证制度,加强对危险废物在储存、转移、处理处置过程中可能造成的二次污染管理,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演练。加强危险废物管理自身能力建设,研究和探索高效管理和运作体系。五是加强辐射环境管理,落实监督检查制度,确保辐射安全,在我市使用放射源重点企业开展放射源在线视频监控试点,全面提升辐射环境管理水平。

  3、实施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工程。实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设施建设规划,新建枝城镇等垃圾处理设施,新增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100吨/日,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推行垃圾分类,进一步培养市民垃圾分类习惯,提高垃圾清运率和无害化处理率,中心城区初步实现餐厨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稳步提高。强化垃圾处置设施的环境监管。高度重视垃圾渗滤液的处理,逐步对现有的简易垃圾处理场进行污染治理,消除污染隐患。

  4、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十二五”期间,要把防治机动车尾气污染作为改善全市环境质量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提高机动车排放控制水平,加强机动车环保年检工作。改善油品质量,提高燃油的利用效率,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

  5、加强噪声污染控制。一是坚决依法管理和严格执行各种控制噪声污染的法规和标准。城市规划部门应依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噪声控制设计规范和建筑隔声设计规范要求,合理划定各类建筑的分布区域和建筑物与交通干线的噪声防护距离,并提出相应的规划设计要求;对有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项目,建设单位必须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列出噪声污染的防治措施,配套有效的噪声防护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其噪声指标符合国家标准。二是加强对交通、建筑施工、工业生产和社会生活噪声的监管,及时解决噪声扰民问题。限制机动车在市区鸣笛,对敏感路段采取降噪措施,控制交通噪声;凡存在噪声污染的工业企业都要采取有效降低噪声措施,使之达到相应的标准,特定区域执行严于国家标准的地方标准,否则要有计划地转产或搬迁;建筑施工设备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噪声标准,必要时还要采取有效的防噪措施,施工作业场地边界噪声不得超过国家标准规定;应禁止在居住区夜间施工,不得不进行夜间施工时,严禁使用噪声大的施工机械设备;依法规范高音喇叭的使用,文化娱乐场所的边界噪声不得超过环境噪声标准,以防止人们在生活中互相干扰。

  (七)全面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提升环境监管水平,建立科学、高效、全面的环境风险控制防范体系

  按照目标与方法相匹配、任务与能力相适应的要求,以监测评估、及时预警、快速反应、科学管理为目标,以自动化、信息化为方向,以建设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和环境执法监督体系为重点,实施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规划,积极争取财政投入,努力提高环境管理能力

  1、强化执法监督,构建强有力的环境执法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全社会参与环境执法监督的积极性。充分发挥执法机构的执法职能、公众的外部监督、企业的内部监督作用,构建“三元环境执法监督体系”。一是加大环保部门执法力度,充分履行环境现场执法、环境行政稽查、环境应急处置等管理职能。抓住当地突出的环境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热点,采取措施,举一反三,深入清查环境不法行为,深究环境违法者的责任。二是充分发挥各级人大的法律监督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环保专项行动,及时发现和处理重大环境违法行为,有力推动环境执法活动的开展,提高各级领导和群众的环境法制观念。三是积极引入新闻媒体等舆论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组织新闻单位参加各项环保执法活动,及时公开环境违法重点案件的查处情况。四是全面开展企业环保监察员工作,探索新型企业环境管理体制,促进企业提高自主守法水平和能力。五是积极鼓励市民参与监督。通过建立环境违法行为的举报制度,聘任特约环保监督员等举措,加强环境执法的公众参与,鼓励公众积极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充分利用好“12369”环境热线,及时受理和查处环境违法案件,逐步建立一种人人监督环境违法行为的监督机制。六是探索创新环境管理机制,努力实现严格执法和优质服务的高度融合。通过建立企业约谈制度、企业环境保护宣传培训制度等方法来促使企业自觉守法、自觉加强环境治理实现达标排放,最终达到维护群众环境权益、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目标;继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重点抓好化工企业、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国控污染源企业的污染防治设施监督管理工作;对重金属污染排放、在线监控数据异常、群众反复投诉、影响群众饮用水安全的违法企业采取限批、挂牌、曝光等综合手段,多管齐下,合力整治。

  2、加快全市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全面提高监测能力和水平。一是按照《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试行)》和《湖北省各级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和考核验收办法》,从人员编制和人员结构、监测业务经费和用房面积、监测能力的基本要求、监测仪器设备的基本配置四个方面全面建设标准化站。到2015年,宜都市环境监测站达到标准化站建设标准。二是按照布局科学、数据准确、传输及时的要求,建设全市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噪声等环境质量监测网络,科学、全面、及时地反映环境质量状况和变化趋势。按照动态监控、及时预警、准确计量的要求,建设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自动监测系统,实时监控排污状况。

  3、加大环保执法人员和技术人员培训力度,培养高素质环保人才。按照“依法执法、严格执法、科学执法、文明执法”的总要求,不断加强队伍执法水平和行风建设,努力建设一支精干、高效、廉洁、文明的环境执法队伍。一是深入开展执法队伍素质教育,组织执法人员轮训,提高执法人员思想政治水平和业务技能。坚持长期开展理想信念、职业操守、权力观、事业心教育和法制培训,严格执行“环保六条禁令”和“环保职业道德规范”。各级环保队伍树立争前当先意识,勇于争创各级先进优秀称号。二是实施资格认证制度,逐步扩大环保技术人员执业资格范围。加强环保队伍思想政治工作和廉政建设。

  4、构建科学的突发环境事故管理体系,实现环境风险防范向常态化、规范化和全过程管理转变。实行环境监测、环境监察、联动机制的集成,积极筹划设立环境应急中心,完善应急决策指挥体系、应急物资储备和运行机制,全面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提高环境突发事件应对能力,逐步建立环境污染隐患的全过程监管机制和环境污染风险评估机制,努力防范环境风险,建立健全工业污染防控体系,加强救援队伍建设,提高物资保障水平。

  5、建设环境信息中心。建成环境信息中心,对环境信息化建设基础设施进行相应配备,实现环境信息资源共享,提升环境信息网络化水平,完善环保数据库,建设环境信息网络平台,为环境管理、环境监测、环境应急指挥等业务应用系统提供网络、数据库等技术支持。加强环境信息标准化建设,保障信息互联互通、数据共享。

  七、规划重点工程和项目概算

  宜都市“十二五”环保目标的实现,必须突出重点工程,以规划带项目,以项目落实资金,通过项目的实施带动环境保护的整体推进。“十二五”期间,宜都市将加大环境保护投资力度,力争环保投资比例达到GDP的2.5%-2.7%。实施污染治理重点项目60个,总投资达5.5亿元以上,建设乡镇污水处理、企业治污等项目,新建医疗废弃物和废水处理设施。

  (一)重点工程与项目

  1、流域和饮用水源综合整治项目

  实施流域综合整治项目,分别为清江护岸整治工程、高坝洲库区养殖污染整治、渔洋河流域综合整治工程;饮用水源综合整治项目,分别为各乡镇的饮用水源地的综合整治。通过对排污口、护岸及污水管道改造,对农村面源污染、小城镇生活污染整治以及渔民上岸、改网箱养殖为自然养殖等措施,改善当地的水环境。  

  2、水污染防治工程

  “十二五”期间,加强全市废水污染防治工程建设。主要为城镇污水处理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医院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工业废水处理项目。预计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化学需氧量削减能力1020吨,氨氮削减能力155吨。

  3、大气污染防治工程

  全市“十二五”期间拟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分别为一个水煤浆新能源的推广应用项目,其他涉及全市的电力、制药、化工、建材、等行业。项目建成后可形成二氧化硫削减能力40935吨,氮氧化物削减能力1660吨。

  4、固体废物治理项目

  枝城镇建设标准化的垃圾处理厂一座,处理能力达到100吨/日,其他乡镇要加快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建设步伐,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加快引进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重点对枝城镇的磷石膏进行加工利用,使磷石膏的综合利用率达到100%。

  5、生态功能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基础能力建设工程

  为加强全市生态功能保护区的建设,“十二五”期间全市规划建设实施生态保护计划4个项目,即天然林保护工程二期项目、退耕还林工程、矿区植被保护与生态治理工程、湿地保护和恢复工程。

  为提高全市自然保护区管护能力,“十二五”期间全市拟实施1个国家级、1个省级、2个市级自然保护区基本建设和管护能力建设项目。

  6、省级模范创建项目

  全面深入开展省级模范城市、生态乡镇、生态村、绿色学校和绿色社区创建活动。到2015年,宜都市建成省级模范城市,创建2个省级生态乡镇,10个省级生态村,5所绿色学校和5个绿色社区。

  7、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全面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环境保障,实施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程、农村污水垃圾处理、农村饮用水源地污染治理、“两清”生产基地建设示范工程、农村工矿污染治理和农村面源综合治理等六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8、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加强全市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完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确保实验室标准化建设达标。全市具备水环境常规必测项目例行监测能力,完善市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加强环境监测噪声例行监测能力,加强本区域特征重金属污染的监测能力,逐步开展土壤监测和地下水监测能力建设。

  加强环境监察机构建设,环境监察执法人员不少于25人,办公用房达到1000平方米,选配多通道卫星通讯执法指挥车和环境监察执法船,使环境监察机构环境执法能力建设达到一级标准。建设污染源监控中心、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完善12369投诉受理中心,重点工业污染源、集中式城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处置场实行自动监控,三者整合、集成,并与信息中心实行资源共享,拓展应用其他业务。

  (二)资金来源

  按照政府主导、市场推进、公众参与的原则,加大在环保公共投资领域的投入力度,拓展企业社会积极参与环保的投融资渠道,逐步形成合理的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体系,促进环保“十二五”规划投资的实现。

  1、财政投入

  政府投资。政府除对环境管理、执法监察、宣教信息等经费给予重点保障外,“十二五”期间要把提升环保管理能力建设作为维护环境安全的大事,多渠道安排资金,加大公共财政事业费支持力度,集中解决监测、执法、监管等相应的能力建设。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城市生态建设、环境综合整治和环保自身建设等应以政府投入为主,主要来源于城市建设维护费、财政预算内基建投资、征收的污水处理费和垃圾处理费等。为此,要全面足额征收城镇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和危险废物处置费,提高收费水平,补充经费来源。不足部分申请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补助,包括国家和省对环境保护的专项投资以及省级环保补助资金。

  2、企业投资

  积极推进污染治理责任制,坚决贯彻“谁污染谁治理”和“污染者负担、治理者受益”的原则。对于老污染源要逐步执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收费制度,结合宜都市的实际,合理确定收费标准,依法、全面、足额收费,用总量控制的办法,调动企业治理污染的积极性。为了控制新污染源,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在项目投资计划中要专门列出环保投资,并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加以落实。制定有利于电厂的税费政策,促进燃煤电厂建设脱硫设施并保证正常运行。“十二五”规划安排的总量减排,要按分年度安排逐项落实到企业,所需资金投入原则上由企业承担,必须保证落实。与此同时,要积极研究制定鼓励、推进企业主动治理污染的优惠政策,提高城市污水、垃圾处理收费标准等政策和价格杠杆,支持并激励企业增强污染治理的积极性。企业要加强对环保设施的引进、推广和应用,积极推广使用先进的工艺、技术和设备,实施清洁生产,实现减污增效的目的。

  3、银行贷款

  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和污染防治资金在财政和企业投入的基础上,不足部分可通过银行贷款渠道加以解决。

  4、社会资金

  要积极利用市场机制,广泛动员和吸收社会资金。按着“谁建设、谁受益”的原则,制定和完善投融资、税收等有利于推进环保的各项政策,吸收社会资金。积极利用市场机制,改变运营体制,鼓励专业化集中治污,推进污染治理、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的产业化、市场化,进行投资多元化运作,让更多的企业投入到环保产业中来。

  5、其他资金

  大力发展资本市场,有效利用资本市场融资功能,通过证券融资、经营权转让、可转换债券等新型融资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

  充分利用以上各种多元化环保资金的筹措渠道,广泛筹集社会各个层面的资金,集中各阶层的力量,以满足环境污染治理的资金需求。

  (三)效益分析

  “十二五”期间,环境保护重点工程项目实施后,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的削减分别达10%和7.5%,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削减分别达70.3%和31.8%,城市环境空气优良率达90%以上,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将达到100%;城镇污水总处理规模达5.5万吨/日,全市生活污水处理率将达90%;生活垃圾总处理规模达226吨/日,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处置率达到100%;基本消除医疗废物污染;矿区及重要生态功能区的生态功能得到逐渐恢复,城区和农村环境将逐步改善;环境监测、监察等环境监管能力将得到大幅度的提升,实现环境保护的现代化、信息化、数字化,促进环保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发展。

  八、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分工负责、齐抓共管

  1、认真落实环境质量一把手责任制,切实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辖区的环境质量负责,采取措施改善环境质量。坚持和完善环境保护部门统一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环境保护协调机制。经济综合和有关主管部门要制定并组织实施有利于环境保护的财政、税收、价格、科技等规划与政策;国土资源、建设、交通、水利、农业、林业、工商、卫生、质监、文化等有关部门要依法做好各自领域的环境保护和资源管理工作。

  2、理顺环境管理体制,建立完善部门间环境与发展协商制度。协调解决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重大问题,进一步建立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完善和强化环境保护规划和实施体系,推进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和流域开发计划的环境影响评价的实施,使综合决策做到制度化、程序化、科学化。

  (二)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行环保各项制度

  1、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全面推行规划环评和重大决策环评,将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到发展规划与决策阶段。重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推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城市规划、土地规划、资源开发、生态建设、各类开发区及工业小区、产业结构调整等重大决策过程中的环评工作。加强对土地利用、区域、流域、湿地建设、开发利用及行业和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对不符合环境保护规定的规划和项目,达不到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目标的项目,不得批准建设,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制”。提高环保准入门槛,建立以环境容量为基础的新建项目审批机制和工业类项目环境保护准入标准。提高建设项目环评质量,加强对评价单位的责任追究,切实提高环境影响评价质量。

  2、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新建、改建、技术改造项目,控制项目排放总量,必须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严格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加强建设项目中、后期管理力度,强化验收环节管理,做好重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的环境监管。

  3、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加强排污总量控制,实施新建工业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审批制度,新建和技改工业项目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必须符合区域污染物总量控制的要求,促使企业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实施深度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进一步削减全市的排污总量。全面落实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严禁企业无证排污,非法排污行为。完善排污申报制度,对污染源排污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将排污许可证发放与贯彻《清洁生产促进法》相结合。实施总量控制定期考核和公布制度,从严控制产业结构不合理、生产能力过剩、污染严重、产品生产量大的部分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的发放。

  (三)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提高环境管理整体水平

  1、建设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系统。对全市重点工业污染源工业废水、废气实行自动监测,对排放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的重点污染源进行排污浓度和总量实时监测。对集中式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全部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测系统。

  2、建设应急监测体系。结合本地区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特点和规律,配备必要的应急监测设备和防护装备,增加实验室快速测定分析能力,确保能够得到快速识别、及时处理城镇发生的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环境监测站要配备必需应急监测车,能应对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3、提高环境执法能力。加快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步伐,监察装备达到国家标准化配置,提高环境执法取证、污染事故预警和应急反应的能力,重点提高现场执法能力和应对突发性污染事件,继续加强对生态环境的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完善环保系统内部机构,进一步规范、强化执法监督,建立现代化的执法及监督管理体系,保证各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得到贯彻实施,为实施环境保护的目标提供法制支持和保障。

  (四)优化城市布局,加快结构调整

  1、优化城市布局。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土地资源的有效整合,加强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实现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协调发展,积极推行企业大型搬迁改造建设项目向开发区集中、中小企业向开发区集中,鼓励开发区内的所有居民住户全部迁出。用5年的时间,分期分批实施企业搬入和住户迁出。在合理优化城市布局的同时,还应把企业技术自主创新,作为结构调整的重要推动力量,大力支持企业研发中心、工程技术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等。

  2、优化工业结构。在优化城市布局的基础上,还把加快开发区建设作为促进经济结构转型、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主要途径。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不断完善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招商引资步伐,提升开发区承载能力,对新上企业、新上项目一律进入开发区,使开发区成为资金密集、产业聚集、内外结合的经济开发基地。

  3、完善激励政策。积极采取的措施,对企业搬迁、住户迁出、企业技术创新和改造等,建成经济开发基地,制定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住户搬迁扶持政策等,引导企业向开发区集中,使一批有自主品牌的优势企业做大做强。同时,为促进全市节能减排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还应加大对节能减排政策激励,设立节能减排奖励基金,充分发挥财政奖励的导向作用,引导企业自觉地实现节能减排,从而加速全市工业化进程。

  (五)建立完善公众参与机制

  1、完善环境状况报告制度。依法保护公众的环境知情权,结合政务公开工作,适时向公众和新闻媒体介绍全市的环境质量、环境污染防治目标、对策和动态。开办环境保护热线和网站,定期发布环境质量报告,开展市区空气质量预报。

  2、加大环保宣传。充分发挥社会团体、社区组织、环保民间团体、新闻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增强各级领导和有关单位落实环境保护措施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增强人民群众法制观念和环保意识,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环境保护工作。鼓励健康而有益于环境的消费方式,培养环境保护意识和爱护公共环境的意识,建设主要流域环保公益广告牌,积极指导创建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家庭等绿色创建活动,结合环境节日开展多种形式的环境宣传教育和公益活动,努力提高全社会生态文明素养,形成保护环境、热爱美好家园的良好氛围。 

  3、鼓励公众参与。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在更大范围内接受公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政府和企业的环境保护行为。健全环境举报制度,依靠全社会力量,对一切违反环境资源保护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揭发。完善信访管理和处理工作,发挥信访工作作为环保管理部门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作用。

  (六)环境保护资金筹集

  确保宜都市“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目标顺利实施,必须投入大量的资金,资金的筹措除传统的政府拨款,排污收费回拔等措施外,应积极开拓资金渠道,争取多方面吸收资金,鼓励各种经济成分积极参与,保证环保投入,加大政府的财政投入力度, 吸引民间资金投向环保,建立环保专项基金。还应考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的新发展,出台可以刺激污染者治理污染的政策,又兼顾公平性,有利于促进竞争,从而促进发展环境经济政策。

  (七)规划实施和考核

  建立宜都市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环境保护实绩考核机制。在2013年底和2015年底,分别对本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评定年度考核等次和干部选拔任用以及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宜都市环保局

相关推荐
项目深度追踪
数据独家提供
服务开通便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