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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哈密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

发布时间:2012-8-17 9:36:17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为确保实现2012年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根据自治区环保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地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重点控制区域及控制目标(2011年-2015年)》和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哈密地区2012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的通知》(哈行办发〔2012〕46号)精神,结合哈密市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坚持以人为本、环保为民。坚定不移地推进污染减排,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协调配合,努力改善环境质量,确保完成本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促进哈密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2011年总量控制工作回顾

  2011年,哈密市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自治区、地区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在加强组织领导基础上,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狠抓总量控制计划的落实。其中新疆乌苏啤酒哈密有限公司烟气脱硫工程已完成环保竣工验收,目前,在等待自治区环保厅认定。哈密市恒信热力公司锅炉烟气脱硫项目、新疆腾翔煤制品有限公司120万吨合金焦尾气综合利用项目已完成,哈密市瑞达合金有限责任公司拆除年生产能力6万吨铁合金的3200KV/t矿热炉一台,2012年以上三个项目须完成环保竣工验收,并通过自治区环保厅认定。2011年我市重点落实了哈密市污水处理厂污水综合利用工程对重工业园区的供水。

  三、2012年工作要点及重点减排项目

  (一)工作要点

  按照“十二五”总量控制实行辖区控制与区域控制相结合的原则,强化污染物指标控制,一是对辖区实行“绩效控制”,对辖区单位GDP和单位工业产值四项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强度进行控制。二是对敏感区实行总量控制,对人群集聚区域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进行排放总量控制;对地表水体、地下水富藏区和水源地的COD和氨氮进行排放总量控制,依据环境质量现状,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确定控制目标。2012年,哈密市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预计为二氧化硫48169.67吨,氮氧化物30468.24吨,COD4877.68吨,氨氮704.66吨,四项主要污染物的排放绩效分别控制在化学需氧量(工业和生活)3.45kg/万元,氨氮(工业和生活)0.50kg/万元,二氧化硫38.51kg/万元,氮氧化物25.15kg/万元。

  (二)重点减排项目

  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减排项目:1、哈密市恒信热力供热公司锅炉烟气脱硫项目;2、新疆乌苏啤酒哈密有限公司烟气脱硫工程;3、新疆腾翔镁制品有限公司焦炉煤气综合利用;4、哈密市瑞达合金有限责任公司拆除年生产能力6万吨铁合金的3200KV/t矿热炉一台;5、哈密明珠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国网集中供热管网接入工程;6、新疆晶华浮法玻璃有限公司技改迁建项目。以上项目预计减排二氧化硫1720.68吨,氮氧化物0.29吨。

  COD和氨氮减排项目:哈密市污水处理厂污水再生利用工程。预计项目完成后,年实现化学需氧量削减3000吨,氨氮削减720吨。

  农业污染源减排:本年度完成哈密市花园乡养殖小区、石油养殖中心、哈密市回城乡养殖小区、哈密市大泉湾乡大泉湾村养殖小区4家畜禽养殖企业的减排工作,以及哈密长河集团长青农牧有限公司养殖场沼气工程和畜禽养殖粪便资源化利用工程的环保竣工验收和认定工作。预计减排化学需氧量200.43吨,氨氮9.075吨。

  四、保障措施

  按照年初与行署签订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制定了哈密市总量控制计划和方案,总量控制计划和方案要明确责任和任务,把污染减排与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污染问题结合起来,把改善环境质量作为污染减排的根本目标,积极采取有力措施,抓紧督促检查落实,全面推动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工作,确保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实现。

  1、组织保证。成立哈密市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成员由市环保局、发改委、市住建局、经信委、农业局、畜牧局等单位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环保局局长杜民兼任,具体负责组织、督促、指导全市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等日常协调工作。

  2、政策保障。各有关部门要制定有利于污染治理的经济政策,鼓励和促进排污单位进行污染治理。支持重点污染源治理和总量控制工作,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和集中供热项目的建设步伐,发挥其减排作用。

  3、加强监督执法。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加大对超标排污单位的限期整改和重点排污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依法足额征收排污费,从重查处不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擅自停运污染治理设施等违法行为。

  4、实施责任追究制。市政府将加大对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履行情况的考核力度,实行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工作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对履行责任不力、未完成减排任务的,取消当年评先选优资格。

  5、明确职责分工。市发改委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相关经济政策;市经信委负责组织实施结构减排工作;市住建局负责组织实施城镇生活污水化学需氧量减排工作;市环保局负责督促工程治理和监管减排工作;市农业局和畜牧兽医局负责加快建设养殖场沼气工程和畜禽养殖粪便资源化利用工程。

  6、加强减排三大体系建设。按照《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试行)》的要求,地区对我市减排目标完成情况的评估。进一步加强污染减排统计、监测、核查、预警、考核和公告等制度建设,夯实总量控制工作基础。

  7、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动员全社会力量,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保护环境、节能减排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社会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意识,努力使减少污染、保护环境成为全体公民的自觉行为。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建立、健全环境污染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社会各界依法有序监督环保工作。(哈密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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